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的实践探索与光辉历程(全文4267字)

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的实践探索与光辉历程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左图为河北省大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右图为安徽省合肥市翡翠学校的老师在课堂上开展宪法教育。新华社发  ***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律依据。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我国的国体、政体和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各方面重要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1.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的历史探索  ***总书记指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能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义无反顾肩负起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使命,致力于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法发展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谋划设计。其中,代表性制度文献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在局部地区开展的依宪执政实践与探索,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宪法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我们党对未来新中国的宪法体制也提出了基本构想和原则,代表性理论文献是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和《论人民民主专政》。这些重要成果,为我们党依宪执政积累了重要制度和理论经验,对新中国宪法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2.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制宪行宪的伟大实践  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构建了新中国宪法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1953年,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空前的普选,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确认了近代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中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发展史上都具有划时代意义。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级政权机关尚处于初创阶段,而党的领导机关和各级组织则比较严密、健全,对党政军民各项工作的具体领导有丰富经验,因此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形成的党委一元化领导格局继续沿用下来。这对于当时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地完成民主改革和国民经济恢复任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民政权逐渐趋于稳固,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开始重视运用宪法和法律制度来实现更加有效稳定的治理秩序。新宪法通过后,我们党带领人民贯彻实施宪法,完善法律制度,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依宪执政的制度与实践呈向好之势。但后来,由于“左”的错误影响,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建设走过了一段弯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现行宪法。这部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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