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个维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全文3454字)

从五个维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认了我们在新的内外环境里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五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之一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

  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均GDP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GDP和能源消费总量还会继续增长。实现“双碳”目标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碳排放逐渐脱钩,对我国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在于,我们面临产业偏重、能源偏煤、效率偏低及数十年来经济高碳发展惯性大等困难;我国碳排放总量全球最高且尚未达峰,人均碳排放量已超过欧盟接近日本;对比发达国家可以用45—70年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我国只有30年时间。机遇在于,相比发达国家,我国开始低碳转型较早,传统工业化形成的搁置资产较低;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我国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成长性强,有利于形成带动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的商业模式;我们在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信息大数据等技术领域和政府组织协调执行等制度方面有一定优势。实现“双碳”目标意味着改善人与自然之间的失衡,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将深刻重塑我国的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强力转变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其复杂性是我们前所未遇的。要如期完成“双碳”这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去认识和把握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而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碳排放是全局性的问题,我国各个地区和各行各业,只要是消费化石能源的,都要产生碳排放。每个地方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每个行业与领域的能源消费结构,产生碳排放的环节、温室气体排放的种类与强度也不尽相同。碳减排的技术手段与实现路径不一而足,没有哪一种是适用于所有行业或领域的,也没有哪一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实现“双碳”需要充分考虑局部特定及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异,因地制宜,协同推进。

  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共同但有区别”和“各自能力”原则,允许各地区制定同向但不同步的碳达峰行动方案。经济发达地区和生态功能区可以率先达峰,为全国如期达峰争取时间;工业化起步较晚的地区可以晚一点达峰,并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产业低碳化改造升级等举措合理控制峰值。也可以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允许跨地区共同承担任务,探索结对帮扶和协同降碳,完善区域间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和用能权、排放权合理配置,平衡地区利益。

  从经济体系来看,我们可以根据各行业与领域在低碳技术应用场景及民生作用方面的特点,分类施策,促进产业低碳转型。钢铁、水泥、有色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可以在能耗双控以外增加碳排放控制要求,争取率先达峰;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在满足民生需求的前提下,争取尽早达峰;能源领域可以在供能端、用能端和排放端通过源头少碳、过程减碳、末端固碳等措施,争取实现全链条降碳。

  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

  实现“双碳”目标既要避免坐等时间节点、指望别人努力自己坐享其成,也要避免急功近利、不顾具体实际大搞全民运动。“双碳”是我国实现永续发展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长期重大战略,其实现不可能在短期内毕其功于一役。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在社会经济层面我们还有发展的压力;二是社会经济模式惯性,需要缓冲时间;三是支撑“双碳”目标的科技创新需要时间。短期强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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