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经验交流材料(全文814字)

   
    
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xx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代表工作理念,搭建平台,构建机制,加快代表管理服务方式转变,破解闭会期间“代表难组织、活动难开展、能力难提升、作用难发挥”的问题,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热情和工作干劲,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
    建立代表履职补助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对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新机制,制定出台《县级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分别从代表会议期间、闭会期间履职和发挥代表先进性作用等方面规定积分内容,对年底考评积分达到70分以上的,分等次给予履职补助,对履职不积极、积分偏低的代表依据《办法》规定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同时,对代表出席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会议及其活动,及时发放交通、务工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建立代表定期表彰机制
    在每届任期届满前,由各代表小组、乡镇人大、县人大代工委分别提出意见,对任期内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以及连续考评优秀的县级人大代表,由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门会议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其作为代表连任人选的重要依据。
    建立代表关怀机制
    县委出台《加强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关心关爱代表的具体事项。代表个人或者家庭发生变故、有特殊困难,县人大常委会给予关爱慰问,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身边;关心各级人大代表的身体健康,从本届开始,每届期内,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列支,县医疗卫生部门具体实施,对在县全国、省、市、县四级无固定收入的代表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通过以上措施,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代表办实事、办好事,促使代表牢固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崇高的历史使命感和代言人身份荣誉感,近两年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的意识、参与履职活动的频次、完成交办任务的质量进一步提升,在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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