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系列解读(十六)(全文837字)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系列解读(十六)

    一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法工作条例》)明确政法工作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建立党对司法运行机制的保障,强调党领导下的“审判独立”是政法工作的主要目标及工作任务。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件的进展和结果情况,中央以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时向其提出“报告”的形式进行监督,以保证重大案件牵涉的“重 大利益关系”绝不影响司法裁判、扭曲司法正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以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主动向其提出“报告”的形式予以监督。
二是《政法工作条例》明确要加强党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党对司法活动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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