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0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全文33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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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2020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2020年6月27日
来源:兴仁市住建局

    2020年以来,根据《兴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办在加快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改办的方针政策,积极推进我市工改工作,完成了阶段性改革任务。为有效推进后续工作,现将我市工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简审批环节。通过“减、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并”—合并审批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转”—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调”—调部分事项的整审批时序。
    (二)规范审批事项。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形成统一的审批事项名称和申请材料并向社会公布,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行联合验收和联合测绘。推行规划、土地、园林、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制定联合测绘实施办法、综合技术规程,统一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监管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明确联合测绘内容、精度、成果形式等要求,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监管所需测绘内容和技术要求纳入综合技术规程。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由建设单位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四)推行区域评估。在工业园区等特定区域将原来由企业分头进行的市政配套设施、绿化方案、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规划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等各项评估评审,推行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编制区域综合评估评审,实行区域评估,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体把关转化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变为申请前服务。
    二、改革推进情况
    (一)文件出台方面。2020年印发文件1件(《兴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工作要点》),草拟文件1件(《兴仁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待州级文件出台后修改完善印发)。
    (二)工作调度方面。成立兴仁市工改工作群;定期调度督查工改工作情况,前后印发文件2件(《关于对州督查组督查兴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仁工改办通(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事宜的通知(仁工改办通〔2020〕2号)》),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清单,核实各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审批人员,进一步提升工改系统办件质量和数量。截至目前,兴仁市工改系统办件已结案数为42件,其中市监局办结7件。
    (三)窗口配置情况。
    兴仁市政务大厅已严格按照“一窗受理”要求,采用“1+2+N”模式设置了审批服务窗口,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和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燃气、广电等市政服务企业都已安排专职经办人员入驻政务中心集中开展工作。在窗口放置了各审批阶段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目前正在积极统筹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工作。
(四)审批环节精简情况。市工改小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省、州、市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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