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管理办法(全文1089字)

网络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网络舆情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学院和谐稳定,为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黑龙江省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我院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 监测发现

第三条 网络舆情监测范围覆盖网站、论坛、贴吧、微博、博客、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境内外媒体平台,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所侧重,并形成监测范围清单。

第四条 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安排一名负责人分管网络舆情工作,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网络信息员。

第五条 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采用人工重点定向巡查或人工与技术相结合的方式,检测学院相关网络舆情信息,争取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第三章 分析研判

第六条 建立突发事件舆情研判制度,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发生后,由分管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39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