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脱贫质量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工作方案(全文2239字)

南芬区脱贫质量普查排查大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辽宁省脱贫质量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工作方案》(辽脱贫发〔2019〕14号)以及本溪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本溪市脱贫质量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脱贫质量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突出“两不愁三保障”,严格标准程序,严格精准把关,注重脱贫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效。对全区脱贫人口进行脱贫质量“回头看”,核查脱贫质量;对返贫人口、新发现贫困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人口进行排查,及时予以精准帮扶;统筹安排大普查大排查大督查工作,与问题整改、遗失补缺、巩固提升相结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以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有的放矢,摸清底数,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夯实精准扶贫基础,确保脱贫数量、质量真实准确。
(二)坚持扶贫标准。坚持精准识别、精准脱贫标准,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把好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两个关口。
(三)坚持程序规定。坚持公开、民主,严格履行公示公告审核批准等程序。
(四)坚持质量要求。严把工作进度,严格质量标准,严守工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确保群众认可和满意。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已脱贫人口脱贫质量大普查。通过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和进村入户全面摸底,对2015-2018年已脱贫人口开展脱贫质量普查。全面摸清已脱贫人口脱贫路径、“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脱贫不够稳定贫困户和脱贫后由于自然灾害、意外变故等原因返贫的贫困户进行识别回退,采取有效精准帮扶措施,补齐短板。
1.执行标准。《辽宁省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细则》(辽脱贫发[2018]17 号)。
2.履行程序。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履行“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后,由乡镇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3.重点关注人群。重点关注没有产业扶持、没有巩固扶持和帮扶措施等脱贫户。
(二)开展农村非建档立卡人口大排查。对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新致贫和遗漏的人口,进行比对后,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应纳尽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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