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理解地区经济增长目标的合理性(全文1842字)

全面理解地区经济增长目标合理性
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转换,GDP不再是评价地区发展水平的主导性指标。以往的“唯GDP论”确实对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不过,无论是从宏观经济学基本理论看,还是从理解地区经济增长特征经验看,GDP仍然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打破“唯GDP论”,不等于否认GDP对分析地区经济发展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根据各地已出台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及两会对外发布的2021年和“十四五”发展目标数据,多数地区将GDP增长目标确定在6%或略高水平。例如,河南、天津、四川、新疆均提出“十四五”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目标为6%左右,湖北、广西将“十四五”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目标确定在6.5%左右。综合分析,多数地区将经济增长目标确定为6%或略高水平具有理论合理性和战略合理性。  地区经济增长目标的理论合理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一是经济增速目标是否与该地区的潜在增长率水平基本吻合。综合国内外相关机构测算,“十四五”时期我国年均潜在经济增长率处于5%到6%区间,6%目标大致处于潜在增长率的上限,也就是说6%基本上反映了多数地区在其资本和劳动得到充分利用时的经济增长状态,如果考虑到未来技术进步和教育水平提高条件下我国资本质量(资本内含的技术水平)和劳动质量(人力资本)的加速提升,以及数字化、智能化驱动的技术进步,即便不考虑体制改革释放的巨大制度红利,经济增长率达6%及略高水平也是基本合理的。  评价增速目标理论合理性的第二个维度,也是目前国内学术界和政策界在讨论GDP增长目标问题时容易忽略的一个因素,即增速目标作为政策工具的合理性。国民经济规划中确定的经济增长目标,本质上是政府协调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367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