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和思考【调研报告】(全文5228字)

山丹县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和思考
山丹县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和思考

刘轲

摘要:本文着眼于机构改革中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采用座谈交流、实地走访、发放表格等多种方式,重点研究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中问题多、矛盾多、落实难、干部群众反应强烈的实际问题,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得出改革中还存在着机构整合不到位等多个矛盾和问题,从而提出了下一步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

一、研究背景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改革实现“三减少两规范”,即:减少多头执法、减少多层执法、减少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队伍。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完成和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体制机制保障。

根据县委编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调查研究的安排,针对机构改革中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中问题多、矛盾多、落实难、干部群众反应强烈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解决部门、单位、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破解问题“瓶颈”,从10月开始,我对全县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深入涉改革部门、单位和执法人员座谈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盼;走访了解执法管理管理对象,倾听改革实际落地状况;发放表格征求主管的意见建议,梳理问题根源;广泛听取了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呼声;认真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剖析问题成因。通过调查研究,基本掌握了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进展情况和推进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基本概念

综合行政执法是指不同行政管理行业(专业)的部分或全部行政执法权限按照职能相近或相似等原则整合归并,并由其他行政执法机构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和职权行使,依法对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质是突破现有职能部门划分,原有行政管理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集中由一个或多个指定的行政执法机构单独或分别行使,而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享有被集中的行政执法权限,我们通常也称之为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是相对于专业执法而言的,专业执法是指以行业(专业)分类为标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管理内容,依照法定程序和职权对特定相对人采取行政措施,改变其权利义务的管理行为。两种执法方式是行政执法按照执法权限范围的不同进行分类的结果,就如行政执法以执法主体不同分为单独执法和联合执法,以执法的权限来源不同分为自主执法和委托执法。

三、我县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和甘肃省制定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山丹县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县委《山丹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的问题,形成县域政府部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一)集中清理全县行政执法机构

经清理核查,截止2018年8月底,我县共有各类行政执法机构46个,其中,行政机关的执法队伍20个,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26个。

(二)精心制定方案

研究制定了《山丹县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山丹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山丹县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山丹县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山丹县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并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明确各主管部门是行政执法的主体。

(三)整合执法机构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近的部门进行职能整合。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粮食等领域执法职责,将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县粮食监督检查大队、县商务行政执法监察大队职责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务、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组建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整合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职责,组建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整合县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组建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交通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整合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分散在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组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农业农村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基本完成了构建大市场、大环保、大文化、大交通、大农业等五个领域的综合执法新格局,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根据工作需要,保留县级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构6个,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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