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建筑行业特点,特制定我街道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着力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自救为主、反应快速、措施扎实、依靠科学、联动高效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我街道建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对可能引发的建筑安全事故,能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救援工作。
1.3适用范围
我街道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可能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本《预案》所称的建筑安全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因安全设备、设施使用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体系
成立玉水街道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李学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成员:xxx
2.2应急联动体系
指挥部职责:主要负责建筑安全事故处置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街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生建筑安全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达到四级重大事故的,向街道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街道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街道建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街道规划办职责:组织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协同相关单位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扩大;对事故的性质、等级和危害性要有恰当的认识并及时上报,组织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监测,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监督检查事故责任单位的应急预案制订和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办职责: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玉水派出所职责:组织和指导有关单位开展事故现场警戒、分道管制、抢险救援、人员疏散、事故调查等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社会稳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玉水财政分局、救助办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协调工作。
纪委办职责:参与事故调查,负责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玉水市场监管分局职责:参加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科技文化办职责:负责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和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
事发地村(社区)支部、村委职责:负责事故预防和善后处理工作。
建筑安全事故处置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服从镇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处置建筑安全事故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房屋建筑和乡镇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产权所有人、建设单位,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辩识体系和监测制度,科学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程序,定人、定时、定向交叉进行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危险源和突显特征和事故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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