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通知(全文2934字)

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黑教职函【2020】29号)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防控疫情的具体要求上来,增强抓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第一大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扛起教学环节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二、加强组织领导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在学校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牵头负责教学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教学环节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检查。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党委书记、校长汤广江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朱景虎担任,成员包括宋毅、张武卫、于贵军、李淑玲、高阳、石云峰、刘国有、龚达为、关景月,具体工作人员李姝、韩绍鑫。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制定预案。三、加强教学环节管控(一)切实加强实习实训环节管控1、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假期学生实习实训情况摸排核查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做好配合,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工作,摸排核查,建立台帐,掌握实情,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2、重点摸排核查省外实习学生。各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方案》做好全面摸排核查,填报《哈科职院寒假期间学生实习信息表》(见附件1)、《哈科职院在省外实习学生信息表》(见附件2)。要重点核查省外实习的学生情况,掌握其实习期间是否接触过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目前居住地、目前身体状况等重要信息,各学院院长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3、调整实习计划和实习考核。对于目前已在实习岗位的学生,如可以撤回的,应立即撤回;如因岗位需要暂时无法撤回的,要立即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加强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和预防教育,安排专人负责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络,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原计划已安排好但尚未实施的实(见)习计划,一律暂停执行,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及时与实习单位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延期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二)切实做好教学调整预案1、停止假期教学培训会议活动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一律停止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及假期到校活动。一律暂停校园各类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会议培训、参观交流等社会活动进入校园。2、做好开学工作预案(1)做好推迟开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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