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窗口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措施(全文1247字)

市公安局窗口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拓展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延伸新触角、深化新举措,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xx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省市公安机关xx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疫情期间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本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原则,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审批服务

  市、县区政府确定的应该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的事项全部进驻服务中心审批(审核),并按照“一个窗口办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流程开展工作;授权行政审批部门代表本部门行使审批职权;交警、出入境审批事项纳入市政府行政审批分中心管理机制;全局行政审批由机关审批全部转变为窗口服务,实现行政审批只进“一扇门”。

  二、实行高效审批服务

  审批流程,除需要现场勘验、检查、评估的事项外,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模式,能直接受理审批的事项,直接出具审批结果,审批程序达到最简;进一步推进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充分利用“xx公安”***PP、交管“12123”***PP办理公安机关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其他可以实现在网上申办的审批事项,通过提供“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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