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全文1141字)

专业带头人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带头人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

专业带头人是专业建设的核心力量,选拔培养一批“爱岗敬业、理论扎实、技能精湛、教学出色、改革创新”的专业带头人队伍,对加速学院内涵建设意义深远。为推动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团队建设以及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带头人申报条件

1.在职专任教师、校内外兼职兼课教师、雇员制教师等。

2.原则上,每个专业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

3.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

5.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两门以上专业课程。

6.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和指导学生实践教学的能力,能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能指导学生参加本专业技能竞赛。

7.能积极更新教学内容,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8.熟知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

二、专业带头人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163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