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于2月底至3月初,组织工委委员和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羽飞的带领下,深入到保障住房在建建筑工地及已建成部分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住宅小区,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走访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我市保障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部署,市政府从2008年开始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2016年12月,我市通过集中建设、定向代建、企业配建、分散建设等方式落实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44个,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7714套,完成省下达三亚市保障房总建设任务36202套的104%,建筑面积约42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58亿元,占总投资210亿元的75%。其中政府统一建设(含企业配建)项目建设各类房源23602套,已竣工分配16790套,还在建设中的有6812套。
    (二)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和安置房五类,政府集中建设分配入住的有:1、廉租房2933套,入住2933户,主要入住对象是无住房或自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760元;2、经济适用房5045套,入住5045户,主要入住对象是无住房或自住面积低于16平方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520元;3、限价商品房4397套,入住4397户,主要入住对象是公务员及本市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人员;4、公租房2732套,其中田独高新工业区同心家园十期2411套,房源有每套38、51、58平方米三种,出租对象是海棠湾免税店、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亚龙湾五号酒店、三亚天城度假酒店等企业员工,市住房保障中心以每平方12元出租,每个房间住4-6个员工不等。从2013年至2016年12月租金共收入2100万元;三亚市妙林田洋片区同心家园六期321套,出租对象是引进人才(107套)、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边检局、南航等单位工作人员;5、安置房1533套,入住1533户,主要入住对象是拆迁安置户。
    (三)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根据初步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需求共有46302套,其中:1、已审检合格的轮候人员7368户(经济房2355户、限价房1113户、公租房3900户),除去在建可分配的经济房1704套、限价房488套、公租房3389套,房源缺口为1787套(经济房651套、限价房625套、公租房511套);2、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项目收储房源需求,截止目前,我市企事业单位申报自建保障性住房有10个项目3802套正处于前期筹划阶段;3、新增各类人员保障性住房需求,根据市住建局对我市各类人员保障性住房需求的调查,结合市人社局、市统计局等单位的数据,测算我市2017-2020年的保障性住房新增需求共计40713套。
    (四)我市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的确定。主要是根据《海南省保障性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琼府〔2010〕6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具体销售价格按区域土地取得和开发平均成本、税金、利息和利润(不超过3%)等因素确定。限价商品房具体销售价格按土地出让价格和开发成本、建筑安装成本、税费和利润(不超过6%)等完全成本因素确定。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我市拉动经济,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从土地供应、规划条件、建设资金、政策扶持等方面对保障房建设予以了优先安排和大力支持,积极推进,大力实施,规范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监督。2011年又成立了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的建设、分配及管理,明确任务责任。
    (二)制定规章制度,强化建设管理。为规范、健康、可持续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市政府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三亚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三亚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方案》、《三亚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三亚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政策体系,使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建立起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着力组织实施、建设成效明显。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土地供应、资金筹备等方面想了许多办法,采取了多种方式,作了不少工作。一是在土地方面以划拨、基准价出让及利用企业自有用地等方式确保土地供应;二是在资金筹供方面,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前计划,制定各期工程的筹资方案,通过政府拨借、预收房款、银行贷款、公积金、社会企业投资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三是在项目建设方面通过集中建设、定向代建、分散建设和企业配建等方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房源供应。由于积极推进,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大大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四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完善配套设施,方便群众生活。市政府除了确保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外,还要求幼儿园、医疗、商业、公交点等公共配套设施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满足住户基本生活需求,给小区住户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
(四)加强申报审核,确保分配公正。为了保证住房保障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真正惠及需要保障的对象,我市保障性住房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采取公开抽签或公开摇号方式的形式。在每一次分配前,召开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会议,研究制订科学的分配方案和抽签规则,并经市公证处认可,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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