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全委会分组讨论上的发言提纲
(2014年11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省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对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以“法治第一保障”来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对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聆听了罗书记的报告,总的来说,有这样三点体会:一是立意高远,从全省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通过顶层设计对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进行战略性、全局性的部署安排,充分表明了省委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决心和勇气,也体现了省委高瞻远瞩、立足长远、把握未来的高超执政智慧。二是目标明确,报告全面阐述了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既有战略性的总体任务,也有阶段性的具体部署,为加快全省法治化进程明确了目标和重点,也为我们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找到了发力点和突破口。三是措施有力,紧密结合省情、贴近基层实际,推出了一系列深化细化、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切中了当前各项问题的本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
刚才,魏书记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今后我市法治建设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作了全面汇报。下面,我着重从政府依法行政方面作一些补充汇报:
一、遵法守规,推动决策科学民主
决策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科学依法决策会让工作和发展事半功倍,而决策的失误则会阻碍工作的开展,甚至贻误一个区域的发展。为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我们在重大行政决策上,从规范决策程序、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等入手,建立了强化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多项制度,以保障政府各项决策和制度科学公正。坚持开门制定政策,让公众意见合理地进入决策过程,保证决策充分代表广大公众的利益。比如在制定出台《市区物业管理办法》上,为增强办法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在网上宿迁、宿迁论坛(鼎鼎有民)、宿迁市政府法制网、住房城乡建设局网和宿迁安居网等网站发布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委会代表、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等各层面座谈会11次,参会人员300余人次,累计收集意见和建议100多条。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各类市民听证和论证活动20余次,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率达100%。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审议,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对涉及改革创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措施及规划计划、重要民计民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形式进行集中讨论和审议,避免一言定音形成的决策失误。规则实施3个月来,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并决策议题31个,重大决策现实100%上会集体审议。坚持第三方论证评估,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注重通过专家论证提升决策质量,如在制定出台《宿迁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宿迁市气象管理办法》等文件过程中,召集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家学者,对文件从专业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论证,确保政策严密可行。对已实施的政府重大决策文件,适时开展后评估工作,并根据结果对决策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下一步,我们将对《宿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引入无利害关系、无利益关联的第三方机构拟定草案和廉洁性审查制度,落实市人大“专题询问”机制,逐一明确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及其相应规则,确保行政执法程序规则明确、公开、公正、合理。
二、循法以动,促进市场自由竞争
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政府主要职能就是制定规则、守护规则,促进市场在自由竞争中实现繁荣有序。为此,我们注重以法治化手段打开特权枷锁,推开市场之“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在打破要素价格垄断上,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全省率先试点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出台了《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试行办法》和《水、气、热用户工程价格市场化改革试行办法》,市区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用水、用气、用热价格可以协商议价。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将过去水、气、热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改为由用户企业与生产经营者按自愿参与、自主协商的原则确定价格,打破了行业垄断,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上月中旬,我们举办了市区2014—2015年度水气热公用双方合同交易签约会,开创了水气热合同交易的全国首例,签约会共有50家重点企业参与,预计每年可为这些企业节约资金1000多万元。在破除地域保护壁垒上,前段时间,外省出现了跨区域用盐被罚款案例,这是典型的市场地域分割,阻碍了产品自由流通。在促进地产品销售上,我们严格遵循市场规律,不出台任何指定性、限制性政策,不对外地产品采取任何歧视性措施,而是发挥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举办地产品销售对接供需会等方式,解决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帮助企业更加顺畅地开拓市场、争抓订单(今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地产品供需对接活动50多次、达成各类协议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