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崇川区农业农村工作总结(全文7063字)

2018年崇川区农业农村工作总结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委、政府决策部署,以“三大提质”主攻行动为抓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涉农社区转型,努力实现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农业休闲化,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崇川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守土尽责保民生,基础工作彰显新作为
    紧扣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主攻“阳光扶贫”的焦点,狠抓失地农民安置的难点,突出动物卫生管理的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滴水穿石”精神,认真履行“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导和牵头职责。主要领导多次牵头召开“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shu记扶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传达《南通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南通市“阳光扶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通报省巡察《关于重视解决当前扶贫领域工作作风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开展操作业务培训,指导街道、社区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抓好“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的日常维护,督促区民政局、教体局等职能部门把好系统数据录入关,提升数据录入工作质量。配合区纪委监督检查系统运行和资金发放,对扶贫工作中不严不实、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对截留、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二)扎实推进失地农民安置。认真执行《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2018年,实施安置367批次,安置被征地农民2277人,其中新协议搬迁项目23个,安置734人,模拟安置结转正式安置1543人。以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省人社厅执行省政府93号令的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政策宣传、检查指导、材料审核等工作,及时调整动态数据库,新增入库242人,核减218人。根据八届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努力推进模拟安置结转工作,正式安置1543人。
    (三)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积极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努力完成创建分解任务。采取基地建设、农残检测和专项整治等措施,认真督查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如农药、化肥)来源、用量等情况,切实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坚持“产”“管”并举,在涉农社区设立了检测室和质量监管员,检查自产蔬菜、瓜果4300吨,检查合格率100%。认真做好南通市农批市场分销猪肉产品的检疫、分销换证工作,查验进场《动物产品合格证》1772张,开具《动物产品合格证》21554张,检疫、分销换证猪肉2794吨,全年未发生食肉安全事故。组织抽检水产品质量,15个水产品市场检测点未发现超标违禁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开展了农药、瘦肉精等专项整治行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着力提升动物卫生公共管理水平。以“防风险、保安全、促和谐”为目标,加强主城区动物卫生管理。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全区设置15个定点防疫免疫点,通过开展免费驱虫、免费注射狂犬病疫苗等活动,引导居民定期到动物诊疗机构为宠物进行免疫,推进文明社区、和谐邻里建设。在圆融广场举办“同一世界·同一健康”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普及狂犬病预防知识,宣传《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狠抓业务和法规培训,培训注册(助理)执业兽医师、行业经营业主120人次。加强兽药、饲料生产(或销售)企业监管;开展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乱收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检查动物诊疗机构98户,整治存在问题366项,不断提高动物卫生行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水平。立足于防大疫,防大爆发,狠抓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猪产品调运的管控措施,重点检查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配齐配足消毒剂,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及27个农贸市场消毒管理,累计消毒面积8.1万平方米。认真执行外埠进入南通猪产品指定通道制度,严禁从疫区内调运猪肉产品。运用“互联网+”,推广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提高动物卫生管理水平。
    (五)大力整治长江渔业生产秩序。认真执行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积极落实长江春禁休渔政策,采取“岸巡水查、重点防控、区域盯守”等措施,从严从重打击渔船违规出港捕捞行为,禁渔期间共查获违规渔船3艘次。加强长江刀鲚专项捕捞管理,审核办理刀鲚专项(特许)证5张。清理取缔深水张网、三层刺网等禁用渔具,坚决打击长江刀鲚专项捕捞中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刀渔资源,维护刀鲚专项捕捞生产作业秩序。严格执行国家渔业柴油补贴政策,申报审核渔船5艘,发放油价补贴资金4万元,补贴发放率100%。认真落实政策性渔业补贴,确保禁渔期渔民基本生活有保障,发放禁渔期渔民生活补贴1.02万元,发放率100%。
    (六)努力做好农业农机保险工作。重点做好设施农业项目的保险,确保遇到受灾群众利益不受损。2018年帮助3个社区的300亩大棚设施进行了保险,投保金额5.4万元。认真落实农用拖拉机交强险补贴政策,补助资金1.25万元。
    二、持之以恒抓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喜结新成果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多种树,管好树,在优化林业布局与提升树木品质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城市形象全面改善,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同时,推动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力,进一步巩固畜禽禁养区成果,形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结合长江大保护,做好沿江杂船治理后期管理。
    (一)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植树造林之路,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结合生态城市建设,推进“两河两岸”景观带建设,实施狼山植物园、五山森林公园等城市绿化景观项目;结合城市基础建设,大力实施绿色通道、绿色河堤和生态绿地工程;结合脏乱差整治,对拆迁后待开发地块,实行占领性绿化造林。2018年,辖区共完成新增造林面积12700亩,其中占领性绿化2400亩,珍贵用材树种5000亩,珍贵用材树木250000株,辖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7.26%,圆满完成创建任务,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着力构建畜禽禁养长效机制。按照“政府牵头、辖区负责、部门配合”的工作原则,制定了《崇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全面落实禁养区制度。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畜禽禁养监管责任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并把监管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范围,层层落实长效管理管理责任。综合运用政策引导、行政执法和检查考核等手段,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监管。对原养殖场建立“一户一档”,经常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养殖户思想状况。加强涉农社区日常巡查和监管,一旦发现违规养殖畜禽的现象,坚决予以取缔,并对街道、社区责任人进行通报。
(三)奋力推进沿江杂船治理后期工作。杂船治理是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沿江“三生”空间布局的关键。去冬今春,我区狠下决心,向杂船围江宣战,整治沿江杂船606条。2018年,我们坚持水岸同治,修复长江,清理江岸、江堤3000米,清除杂物35吨,拆除违章4274平方米,实施绿化美化9万平方米,建成部分沿江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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