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猪周期” 促进我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全文2116字)

关于应对“猪周期” 促进我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九三学社哈尔滨市委员会
发稿时间:2019-09-30

    今年以来,受非洲猪瘟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我省生猪供应量减少,猪肉价格飞涨。以哈尔滨市为例,农贸市场普通猪肉价格已由去年同期9-11元/斤,涨到18-20元/斤,涨幅超过100%,增加了居民日常生活成本。近期,国务院和省政府就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发展与做好稳产保供作出部署。
    为促进我省生猪产业绿色可持续性发展,降低“猪周期”波动对产业、政府及群众日常生活带来的影响。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两牛一猪”项目及生猪产业发展现状,依托土地资源禀赋优势,以生猪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宗旨,采取“生猪全产业链绿色循环发展模式”形成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
    “生猪全产业链绿色循环发展模式”就是以循环农业理念为指导,将第一产业(生猪养殖、粪污还田种植)、第二产业(生猪屠宰、食品深加工)与第三产业(批发零售)有机融合,最终形成生猪产业链绿色循环发展模式。具体建议如下:
    一、生猪生产环节:
    1、合理规划生猪养殖基地审批面积。在审批环节增加与猪场养殖规模配套土地面积作为粪肥还田场所,促进“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的种养深度融合模式。
    2、直接取消或减免龙头生猪养殖企业土地使用费。激发龙头养殖企业种养结合的积极性,降低生猪养殖成本中的土地成本摊销。
    3、对养殖企业按照生物安全等级区别管理。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按照生物安全级别,将养殖企业划分为高、低两个等级,两个等级间可相互转换。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养殖企业享受特殊政策,可购买商业保险,保险费用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补贴,但在发生疫病时政府不补贴。生物级别安全低的养殖企业不享受特殊政策,但发生疫病时按规定捕杀并补贴。
4、调整生猪疫病防控补贴标准。目前,国家拨付全额专项资金用于非洲猪瘟捕杀补贴,仅针对能繁母猪200头或年出栏4000头以下养殖企业,建议标准放宽至150头能繁母猪或年出栏3000头以下的养殖企业。发生非洲猪瘟捕杀3公里范围内符合该养殖规模的其他场户,按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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