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70年煤矿安全生产实现八个历史性跨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综述(全文5036字)

砥砺奋进70年煤矿安全生产实现八个历史性跨越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综述
(2019年9月28日)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立20周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广大煤矿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国煤炭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现了八个历史性跨越,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毛主席曾称赞煤矿工人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总书记强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甚至从长远来看,还是以煤为主的格局;我国煤炭资源丰富,在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同时,还要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2017年,李克强总理在山西官地煤矿井下慰问时说,你们自己常年在黑暗的井下工作,却照亮了他人;有人说你们是煤黑子,我说你们是煤亮子;煤矿工人不仅是山西的脊梁,也是国家的脊梁。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实现由行业管理为主向“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
工作格局的历史性跨越
    新中国成立7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健全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管理体制不断变革,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先后经历了改革开放前的“行业管理、工会监督、劳动部门检查”,改革开放初期的“企业管理、国家监察、工会监督”,2004年后的 “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三个标志性阶段。
    特别是国家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立后,经过不断改革发展创新,构建了以国家煤矿安监局、26个省级煤矿安监局和76个区域监察分局的三级垂直监察体系,各级地方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工复产验收、专项整治等关键环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2016年以来,又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日趋完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逐步健全
实现由行政管理向依法治理的历史性跨越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主要依靠命令、指示、指标、规定等行政措施和手段进行管理。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1993年以来,《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等陆续出台,煤矿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目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形成了由15部法律法规、50多部部门规章、1500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20年来,国家煤矿安监局不断推进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精准执法,先后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关于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制作规范和模板》《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描述汇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制度。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标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实施分类监管监察,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煤炭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实现由多、小、散、乱向大基地、大集团、大煤矿的历史性跨越
    1949年,全国煤矿仅有329处、平均规模为9.9万吨/年。1982年,国家取消了过去不允许群众集资办矿和私人办矿的体制限制。1983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煤矿的八项措施》,在“有水快流”政策影响下,乡镇和个体煤矿大量上马,1997年全国煤矿数量达到最高峰值8.2万处左右、平均规模仅为1.67万吨/年。但是,煤矿数量多、矿井规模小、生产秩序乱、重特大事故频发等问题非常突出。
    1994年,国务院召开全国乡镇煤矿工作会议,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十字方针,要求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乡镇煤矿的清理整顿工作。20世纪末以来,国家通过关井压产、整顿关闭、兼并重组和去产能等政策措施,2018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减至5800处以内、平均规模达到92万吨/年,其中2016年~2018年煤炭去产能期间,淘汰退出煤矿4155处、产能6.95亿吨。
    在小煤矿整顿关闭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同时,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建设。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大型煤炭基地14个、煤炭产量约占全国的95%;前4家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6.5%,前8家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占比接近40%;亿吨级以上煤炭企业达7家,5000万吨级煤炭企业达10家,年产120万吨级以上大型现代化煤矿达1200处。煤炭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大型现代化煤矿成为煤炭供应的主力军,为安全生产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煤矿重大灾害治理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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