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文5058字)

武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8-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处置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武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农业生产中由农业投入品、动植物病虫害、转基因生物引起食用农产品污染、食物中毒等,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质准备。
    (2)分级管理,协作配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3)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4)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技,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6)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事故分级
    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2.1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或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3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4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乡镇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组织指挥体系
    武义县农业局是全县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部),负责对全县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局长任指挥长,各分管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农办,县畜牧局、农业局办公室、法规科、农产品监管科、产业发展科、农业执法大队、特产站、粮油站、农经站、信息中心、屠宰稽查大队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县应急指挥部成员。
    3.1县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武义县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协调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的处理;执行部、省、市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决定,落实相关措施;负责对各乡镇(街道)一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重要信息的发布;
    (4)向县政府、市农业局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上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县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长为办公室主任,质监科长为联络员。办公室负责本预案启动、响应、结束期间的应急实战训练;受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首报及响应过程存档资料等日常事务。
    3.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在发生一般级别(Ⅳ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指挥部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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