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强:在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全文7149字)

在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张玉强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收听收看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落实好市里会议精神,做好我县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8月20日,省第十二环保督察组正式进驻济宁开展督察“回头看”,这次“回头看”是对去年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工作落实情况的全面复检,也是对下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查缺补漏。大家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对我们素质能力、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各级党员干部综合能力最有效的试金石。各级各部门思想上必须强化、认识上必须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整改,密切协调配合,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主动整改、认真整改、坚决整改,为10月份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做好准备。
    一要严格执行整改督导检查制度。我县参照市里要求和做法,建立了“县级领导分工督导、县直部门包案督办、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的整改督导检查制度。各位县级领导要通过实地督导检查、召开推进会议、听取进展汇报,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方案任务分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细化整改目标和措施,逐条逐项明确责任清单、完成时限。
    二要高标准把控整改进度。《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是硬杠杠、硬要求,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必须紧扣时间节点,倒逼压茬推进,确保无论是阶段性目标还是整体进展都符合进度要求。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济宁市21个共性问题和1个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问题,对于共性问题,要严格按照济宁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要求,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节点;对于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问题,要深入实施“绿盾2018”行动,坚决关停、关闭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法项目,积极开展生态恢复。光伏发电项目的整改是硬任务,是有时效性的,一定要按照市里的安排部署,采取坚决措施,克服一切困难,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退出问题,要按照省市专题会议要求,建立工作专班,认真调查摸底核实,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预案,积极向上争取协调,确保稳妥推进。渔业养殖清理问题,要研究出台渔业养殖清理补偿和渔民安置等相关政策,明确资金来源,争取将南四湖列入国家和省级生态修复项目和生态补偿机制及库区移民政策,妥善解决失水失渔渔民后期生活出路和生产资料补偿问题,为实施退养打下基础、提供保障。对这3项自然保护区重点整改任务,分管县长要亲自调度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现场督导,乡镇街道要具体落实,两办督查室要全程督查,确保按时完成。
    三要落实验收销号管理。市整改办已下发销号通知,明确了销号标准和程序,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相关销号标准、销号流程,严格落实销号管理。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及时公示、销号报备;对正在整改的任务,要明确具体推进措施,确保整改达到序时进度,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要落实跟踪销号制度,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的要求,逐一现场复核验收,确保整改见底到位。
    四要逐一现场核查信访案件。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工作,认真对照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标准要求,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要现场核查,坚决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不打马虎眼,不搞应付,强化对乡镇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帮助解决整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进展缓慢的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五要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都要24小时开机,并保持联络畅通。各专项工作组要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协调安排落实各组工作任务。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要严格按照案件办理流程进行办理,确保案件办理的时效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要坚决做到“四个绝对不允许”,即绝对不允许影响干扰巡视组的工作,绝对不允许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绝对不允许不整改、虚报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绝对不允许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六要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要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深入研究谋划调查核实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扎扎实实抓好整改,从严问责追究,把整改落实的责任横到边、竖到底,具体到岗到人。县纪委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全程介入,对移交的相关案件和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整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弄虚作假、拖沓拖延、消极应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绝不姑息迁就。
    二、突出重点难点,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近年来,全县上下按照市里确定的“导则引领、专家把脉、数据支撑、网格管控、上下联动、严厉问责”24字方针,科学治理、精准施策、持续加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2家电厂、1家供热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3家砖瓦企业完成深度治理,49家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深度治理;取缔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339台,淘汰茶炉大灶和经营性小煤炉977台;清理整改“散乱污”企业201家;完成“气代煤”工程3449户;1727个大气污染源纳入导则体系进行整治,整改到位1364个、关停363个;46家焦化、铸造、建材企业制定了错峰生产方案,66家重点工业企业制定了“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我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和PM2.5年均值全部完成年度改善目标。今年1-7月份,我县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中排名第6位,PM10、PM2.5、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年均值分别为93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和2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比分别改善30.5%、7.9%、2.1%和0.1%。
虽然全县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南四湖水质连续15年持续改善,但受自然禀赋、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我县污染源点多面广、环境监管难的现状没有改变,生态环境质量与群众期盼和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大气污染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入,长效机制的建立任重道远。随着各级环保督察相继展开,工作不断深入,各项治理任务标准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触及面越来越广,但部分乡镇部门思想仍然不够统一,缺乏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准备,监管上有所放松。二是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治理成果不够稳固。道路、移动源及面源扬尘污染仍比较突出,煤矿塌陷路段和其他损毁路段未能及时修复,道路抛洒扬尘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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