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视察报告(全文6318字)

关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成立3个视察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部分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基本情况
    自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以来,县、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把环保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重大项目建设等同安排、同部署,持续加大投入,强化环境治理,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止目前,反馈的28项问题整改中,16项问题整改取得实效,2项牵头问题整改已申请延期正在加快推进,10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问题得到落实。
    1、各级重视,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反应迅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要求,立行立改,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和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办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及相关部门均成立了整改工作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有力地推动了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综合施策,整改工作成效明显。紧盯整改任务,全县上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水利局、经贸局、市监局、卫计局等牵头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煤质管控、医疗废物处置等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古仙湖水源地搬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矿山整治等整改正在有力推进。
    3、加大治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加大投入,实施了一大批环保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扎实推进污染减排,部分违规项目得到清理整治;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镇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城镇防污治污能力不断加强;大力实施城镇园林绿化,全县绿化水平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严格监管,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督察期间,各镇和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交办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从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4个群众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并公示公开。通过执法检查、现场调查等一系列措施,对建筑扬尘、油烟污染等进行了执法监管,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5、深入宣传,全民环保意识得到提升。以“七五”普法、脱贫攻坚、新民风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号、发放宣传单等方法,加强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治理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得到提升。加强环保整改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公开整改结果, 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改,营造了良好的整改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全民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少数单位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认识尚有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少数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依法治理环境的自觉性不够。认识上存在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问题整改的全面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提高。
    2、少数难度较大的问题整改需加大力度。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中,既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其中少数问题整改未能完全达到整改目标。如古仙湖水源地住户搬迁和治理、矿山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少数难度较大问题的整改,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3、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持续解决。从视察情况看,部分环保领域整改成效不尽如意,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持续解决。县、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县、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部分河道采砂、修路弃渣进入河道、个别板石加工废水直排等对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尤其是黄洋河流域违法违规采砂尚未彻底取缔。少数群众焚烧秸秆、建筑及道路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等大气污染防治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不够有力,需进一步巩固提高。
    4、依法治理的合力不够。新环保法虽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执法中的责任,但是由于各单位之间综合协调不够,少数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环境职责的主动性不强,没有形成依法治理的合力,问题整改后续监管和跟踪督查措施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治理效果。
    5、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基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上下联动协作能力,才能更好地推进整改工作。但目前全县环保人财物保障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环保执法力量不足、装备能力不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层环保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建议意见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立环保红线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指示,反复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今年中央又从国家战略层面把污染防治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一步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态度和决心。平利县既是国家生态主体功能试点示范区和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区,又在致力打造中国最美乡村,这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全县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确立环保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觉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全力整改,按期完成任务。认真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调,通过解决重点环保问题带动面上整改工作,加大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加快推进古仙湖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住户搬迁和治理任务,确保县城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矿山开采综合整治,加快生态环境修复。抓紧实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落实畜禽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严管严控。
3、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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