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全文1358字)

重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制考核内容
责任内容是指《重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领导班子对本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责任制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分工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列为本单位(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2.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对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落实。
3.工作落实:加强教育,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深入纠风,规范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举措、有成效、有检查、有总结。
4.奖惩落实: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奖优罚劣,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依照《重庆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见附件)和《重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56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