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全文3484字)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2020年01月17日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忠诚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立足县委中心工作,坚决惩治刑事犯罪,为平安法治博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化“捕诉合一”机制,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86件1758人,批准逮捕915件1296人;受理审查起诉1282件1718人,提起公诉1047件1466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强化集约为重点,形成“二轮值三简化五集中”办案模式。一年来适用该制度审结案件343件392人,起诉304件351人,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比例为96%,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3%。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办理涉黑恶势力案件力度,受理审查逮捕24件100人,受理审查起诉24件108人,批捕8件34人,起诉10件78。深化线索排查机制,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5条。开展扫黑除恶邮路宣传活动,深入全县各镇378个村(社区)张贴海报1.5万张,微信朋友圈推送电子宣传资料80万人次。两名干警在市扫黑除恶办举办的“扫黑除恶 迎大庆”主题演讲活动中获得优秀奖。
    三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并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对12名身份为民营企业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初审评估,确保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和对民营经济发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及时受理快速审查,并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涉民营经济类案件35件45人。
    四是深化涉检环节矛盾化解。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受理控告、申诉71件,接访群众77批125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3件7人,支付救助金14万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而不予逮捕52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相对不起诉82人。认真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因达成刑事和解作相对不起诉46人。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和实效。
    一是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针对有案不立等问题,督促公安机关立案8 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撤案11件。针对漏捕漏诉等问题,追加逮捕11人,追诉漏罪9件、漏犯8人,改变定性30件5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5份、检察建议6份。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审查行政处罚案件21件,备案案件270件,移送公安立案21件,公安机关立案15 件。
    二是推进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出庭支持公诉1032件1470人;向同级审判机关发出书面量刑建议991份;审查法院判决、裁定959件1346人;依法提请抗诉2件28?人。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6次,对 12件案件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6件,督察县法院执行到位执行款6万多元。
四是做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0件,提出强制措施变更建议81件,被采纳79件,采纳率达97%。针对办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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