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及相关流程(全文12331字)

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及
相关流程

    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规范,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应开展的组织生活,明确组织生活的工作流程、主要任务及内容,明确组织生活正常开展的保障措施,确保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得起来、过得规范、突显特色、富有生机。
    
一、主要内容
通过对“三会一课”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细化形成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十条”标准,具体内容为:
1. 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和开展活动,传达支部决议,研究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和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会前,由党小组长收集汇总党员意见,确定会议主题和内容,及时通知本小组党员。会上,党小组长带头发言,引导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会后,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2. 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会议议题由其他支委会成员主持。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工)委安排部署的具体任务,研究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等。会前,由党支部书记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支部实际情况,确定会议议题,准备初步意见或方案。会上,由党支部书记向与会人员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支委会成员围绕议题展开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支委会最终决议。会后,及时将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3. 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将每月5日,固定作为“党员活动日”,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活动主题,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党员志愿服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村(居)民说事等活动,也可采取举行报告会、参观党性教育基地或干部政德教育基地、过“红色生日”等形式进行,提升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服务群众能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以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每月至少固定2天,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
4. 每月集中收缴1次党费。每月月初,集中开展一次党费收缴,确保每月10日前所辖党员党费收缴完毕。具体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各党小组长配合。收缴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外流动的党员,应及时提醒交纳。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5.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会前,由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时间和地点。会上,由党支部书记向与会人员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及时将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支部党员大会,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召开,决议必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通过方能生效。涉及支部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6. 每半年至少上1次党课。党课由支委会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安排部署。同时,也可结合不同领域党员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讲授内容。党课可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讲授,必要时可请上级党组织协调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在所在党支部上1次党课,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上1次党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到联系村上1次党课。
7. 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谈心谈话由支委会负责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主要任务是:及时指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帮助纠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谈心谈话,真正达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进党内团结。
8. 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汇报思想、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请假。会前,有针对性确定主题,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每名党员围绕主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会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事实说话,解决问题。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组织生活会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驻村联户干部、第一书记要参加所联系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9. 每年年底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由支委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可在支部年底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评比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10. 每年年底开展1次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农村、城市社区党支部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按照建设过硬支部、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的要求,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员参加指导所有农村、城市社区党支部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有条件的还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每名党员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学时。
二、保障措施
1. 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记录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每次组织生活结束后,党支部都应及时整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2. 建立全程记实制度。党支部依托《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建立党的组织生活记实台账,明确专人对组织生活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会议程序、发言内容和形成决议等进行如实记录,并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智慧党建云平台、基层党建记实系统等载体,对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全程留影、全程记实、全程监督,做到活动过程可追溯、细节全掌控。
3. 建立集中补课制度。以基层党(工)委为单位,建立集中补课制度,对参加学习教育不及时以及学习教育质量不高的党员,进行集中补课。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随时安排集中补课。企业党组织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安排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补课。对于农村、城市社区党员,一般安排在年末外出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的时机进行。可安排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实践水平都较高的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联系参加集中补课的党员,开展结对帮学活动,增强补课实效。
三、支部委员会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书记通过与委员沟通,确定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有:(1)党支部工作总结和计划;(2)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3)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有关事项;(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5)其它应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做好材料准备。根据选定的议题,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和修改。
    3.会前通知。书记要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1-3天通知各委员。
    第二、会中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和会议的议题。
    2.按议题组织专题讨论充分发扬民主。
    3.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如有较大意见分歧,不要匆忙作决定(必须马上作决定的除外),可暂时休会,让委员进一步酝酿,下次开会继续讨论。如仍无统一认识,可把两种意见同时报上级党组织或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按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4.做好记录。把会议的概况、议程、委员发言摘要、作出决议及表决情况等都要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第三、会后应做事项
    1.向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2.按支部委员会决议认真实施。
    (二)关于支部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至三年(党的总支委员会、村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在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专断。支部委员会有权审议、监督支部书记工作。
    5.支部委员会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2)研究支部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3)按照党章规定和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经常性工作。(4)研究讨论本支部的党建和党员教育工作。(5)研究抓好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便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提出要求。(7)研究本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以及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8)研究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等
    6.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7.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如有个别问题不宜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8.必要时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但在决定时,被扩大参加会议的同志无表决权。支委扩大会支委必须超过半数才能召开。
    9.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
    10.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流程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由支委会选定)。主要内容有:
    (1)党支部工作总结和计划;(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3)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5)处分违纪党员;(6)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7)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成员;(8)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决定及提出贯彻意见;(9)上级党组织规定的一切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2.起草初步意见和方案。根据选定的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草案)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
3.发出通知。根据党员分布情况,把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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