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陆昊省长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7279字)

陆昊省长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全国“两会”期间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明确今年各级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任务。刚才,省监察厅、省编办、省水利厅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下面,我强调几个问题。
  一、看到取得的成绩,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不断找准存在的差距
  过去一年,按照中央和省委党风廉政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对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要求,我们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省政府系统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新的成绩,经济发展环境有了一些积极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政放权步伐加快。近三年来,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578项,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行政审批清理比例达54%。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累计清理10068项省级行政权力,保留3074项,精简69.5%。在全国较早完成省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市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取消事业单位、协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等为行政审批提供要件或前置审批的事项70项。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四证合一、一照一码”,55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改为后置,年检年审事项减少84.3%。去年新登记内资企业5.59万户,增长16.4%,总数达到30.6万户。
  二是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化改革取得的进展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腐败空间。对集中供热热源、矿产资源及其精深加工、风能、光伏资源等,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大宗建材实行省级招标采购,建安本体和小区配套两项节省资金近10亿元。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已清理出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572万平方米,正在有效配置到养老、健康、旅游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等领域。
  三是严格行使权力、管权管钱,使有限公共资金用在刀刃上。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公开。针对去年财政减收的严峻形势,省本级预算取消和压减专项达117项,压减资金达87.6亿元,把省下来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坚持节约集约,努力压减不符合实际和规定的支出,全省审减资金需求111.3亿元,省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同比下降4.4%。盘活存量资金,将超过规定时限的省级结转结余资金137.2亿元全部收回,统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当年应急支出以及弥补以后年度支出缺口,提高使用效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53.2万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4.8亿元,23.7万户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9.5亿元。
  四是经济发展环境有一些积极的变化,工作问责力度加大。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严肃查处纠正一批不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行为,对我省部分水利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国务院督察发现、审计部门移交的共11批269个问题线索开展行政问责。41名干部因水利建设严重滞后受到查处,其中厅局级干部3人,两个正厅级单位负责人作检讨式发言;67名干部因保障房工作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省监察厅通报查处30起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成立以来公开通报、处理18批典型投诉案件,查处132名不守承诺、不理旧账、违规干预、吃拿卡要的责任人,18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99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226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要深刻领会***总书记讲的问题导向,一方面树立正确的政治理念,不怕承认问题,另一方面坚持合理的标准,不断找准存在的差距。从这两个角度看,当前政府系统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仍存在一些重大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亟待提高。这个“亟”字有差距问题,也有我们发展的紧迫性问题。我们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方面确实有差距。法治建设最有利于发展,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类发展要素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现实情况是,一些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没有把法治作为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对宪法和法律缺少敬畏之心,习惯于长官意志,拍脑袋决策,制度成摆设,甚至公然触碰法律和规则底线。我们现在正面上升的因素与负面下降的因素在赛跑,如果正面的东西跑得快,中间的衔接因素就会少,漏洞就会少,所以我们要有紧迫感。
  二是以法治、制度、规则、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经济意识亟待增强。我们有些干部太看重权位,习惯搂着权力发号施令,也比较习惯于企业家来求我们办事。但是假定企业家每干一件事、干成一件事都要先找到我们若干层级干部的话,那就是发展环境的悲剧了,也一定损失了我们大量的发展机会,损失了很多重要的发展要素。我们有时仗义劲儿一上来,法治、制度、规则就放在后边了,一有事马上想到的是找人,而不是找规则找制度。哈尔滨发生“天价鱼”事件就是典型的案例,要好好吸取教训。
  三是依法用权、依法行政还存在明显差距。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动不动就讲“摆平”“搞定”,而不是讲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的政府部门存在比较明显的部门利益法制化、执法工作随意化倾向;有的地方在招商引资时随意给投资者许愿,投资项目落地后却又搞吃拿卡要;有的地方和单位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规划、变政策,不守信用;个别领导干部插手项目招投标,暗中帮助密切关系人承揽工程;有的地方以各种借口违规许诺企业优惠条件,随意减免税费,该收的税不收,或纵容企业偷漏税;部分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权力指定下属事业单位垄断行业市场并违规收费,部分垄断性行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指定设计单位、指定设备采购单位、指定安装单位;一些基层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寻租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些地方和单位采取选择性放权,该放的权揽着不放;存在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事中事后监管相对薄弱;对于简政放权上热下冷中间有断层,企业和群众没有更多地感受到便利;有的行政机关审批效率低下、违规审批。
  五是一些部门和国有企业没有尽职尽责,在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在维护国家、国有企业、人民群众利益方面有明显失职甚至渎职行为。这是对现任干部讲的。但是,面对历史问题现任领导不能履行职责,做不到该纠正的纠正,该挽回损失的挽回损失,这也是渎职失职。从审计和巡视反馈的情况看,一些国有企业应收账款长期收不回来,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加剧;对一些投资项目不维护基本权益;一些公共设施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超过合同法规定的最长期限,出现无法律效力的约定,合同租金明显损害国家利益。黑龙江不是个别单位存在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整体反思,查找问题。管理上要依法依规,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必须整改,决不可心存侥幸,如果无故拖延或主观故意,追究起来就不只是领导责任,还要受到党纪政纪甚至法律惩处。
  六是在问责和有效激励方面都有明显差距。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监管问责力度不够,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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