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编撰、审稿人员报酬规定(试行)(全文386字)

校史编撰、审稿人员报酬规定(试行)
2019年是学校建校100周年,学校启动了100周年的校史编纂工作,为保证校史编写进度和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学校编写校史人员的编撰报酬标准,规定如下:

报酬支付原则1.根据作品的质量、篇幅,以千字为单位向编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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