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全文882字)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推动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凡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有资格参评。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5%;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

评选分省、院两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评选名额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进步,讲究公德,注重修养,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端正,勤奋刻苦,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在本班前20%,优秀学生干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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