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方案3篇(乡镇街道)(全文5154字)

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方案(3篇)
    
    
    

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方案(镇乡、街道)

    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拓宽村级干部队伍来源渠道,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实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的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任用机制;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作风过硬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完备的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和村级后备干部档案。积极培养优秀年轻后备干部,使村级领导班子形成以中青年为主的梯次结构。
    二、选拔条件方向
    选拔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既要保证数量,更要保证质量,所选拔的后备干部要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按照上级指示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二是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专业技术好,有带领群众致富增收的本领和愿望,热心公益事业,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培养前途;三是具有高志军欧诺个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同时,要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后备干部;四是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的后备干部人选特别要注重组织原则、工作能力、致富本领、统揽全局、廉洁自律等方面素质的全面考察。
    村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来源主要在:一是从热心于本村公益事业的优秀“双培双带”对象中挑选;二是从本地企业管理和外出务工经商人才中的优秀“双向带动”对象中挑选;三是从优秀复员、退伍军人中挑选;四是从优秀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中挑选。
    三、选拔方式程序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是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采取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等形式,提名产生后备干部人选,然后报乡党委考察审批;二是乡党委组织考察;三是确定培养对象,填写《xx乡村级后备干部登记表》,报乡党委备案。四是乡党委根据需要,在后备干部人选中,组织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任用党支部委员或村干部助理,参加村两委工作。
    四、教育培养任用
    把提高后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观看党员电教节目等,使他们增强党性,拓宽视野,提升理论素养,提高村级后备干部的发展能力。安排参与村级工作,提高实践能力,让他们熟悉农村工作事务,掌握农村工作程序,把握农村工作重点。建立后备干部培养联系人制度。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后备干部,通过言传身教,帮助他们尽快提高;乡组工干部和培养联系人定期与后备干部进行谈话,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工作要求。建立试用考察制度,对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村级后备干部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并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后备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及时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对条件成熟,群众认可的村级后备干部,在下届村两委换届选举时,通过选举,让他们正式走上村干部工作岗位。
    

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方案(镇乡、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实施“四雁工程”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拓宽村级干部选人视野,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村级后备干部推选数量
    根据各村班子现状,各村选拔后备干部x名;村级班子中没有xx周岁以下女干部的,可另推选x名女性后备干部。
    二、村级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后备干部应具有本村户籍,年龄xx周岁以下,学历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历,返乡创业大学生、合作社负责人、优秀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同时应具备以下五方面条件:(1)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守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按纪律规矩办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带头执行村内各项制度规定,廉洁自律。(3)重品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道德规范,关心村庄发展和村民生活,热心村务,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有奉献精神,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4)有本事。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素质能力,为民服务意识强,能带领村庄发展、村民致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庄和谐稳定。(5)敢担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不回避、能担当,在建设美丽乡村、推动脱贫攻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倡树乡风文明等方面积极作为,全力维护集体和村民利益。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级后备干部:(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2)不积极协助上级党委、政府工作,不服从村党组织的领导,甚至消极对抗的。(3)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或刑罚执行完结的。(4)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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