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疫情防控制度(全文1406字)

公司(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
(参考模板)

    一、人员排查报告制度
    (一)排查范围:公司(企业)全体干部员工,包括在岗职工、不在岗职工、外借职工。
    (二)排查方式:(1)在岗职工采用当面问询;(2)不在岗及外借职工采用打电话方式逐一问询。
    (三)排查重点:(1)有出境、外出中高风险地区的;(2)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3)跨市外出的;(4)有发热咳嗽症状的;(5)参与10人以上聚会、聚餐的;(6)接触和食用进口冷链冷冻食品的。
    (四)根据疫情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优先关注重点,分类分档管理,结合县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上报信息。
    (五)此项工作为每天重点排查内容,实行“零汇报”制度,由专职负责人要加强督促落实。一旦发现疑似人员要立即向开发区和县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0735-8222324)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二、应急处置制度
    公司(企业)发现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发现人员分类变更、发烧、感冒、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发现与敏感区域及敏感人群有密切接触的,立即启动急处置措施。
    (一)立即通知隔离当事人。
    (二)立即向公司(企业)疫情防控负责人和开发区汇报。
    (三)按照规定向县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县疾控中心报告(0735-8222462)进行汇报。
    (四)立即排查当事人前14天内行动轨迹及密切接触人群,采取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三、员工防护制度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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