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4

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20xx年度“三重一大”事项团体决策制度落实情景专项督查工作方案》(xx纪发【20xx】14xx号)的要求,街道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团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的情景进行了自查。街道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团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加强学习宣传
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制度高度重视,经过民主生活会、组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街道机关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贯彻传达“三重一大”的重要资料和精神。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二)明确决策范围
一是重要人事工作,包括讨论决定街道机关科以下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定级;街道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等的录用、调动、工资福利、奖惩、考核等方案;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编制、工资、奖金及负责人的任免。二是重大项目安排,包括讨论决定街道(社区)年度实事项目,年度财政预算,街道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计划方案以及税收、招商项目的优惠政策。三是重要工作资料,包括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党建工作、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精神礼貌建设、社会保障与服务、社区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方针、原则、措施和规划;讨论决定涉及社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属地化管理工作等。四是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研究、决定预算内x万元以上(含x万元)的项目资金增减调整及预算外资金超过x万元以上(含x万元)的单项工作或项目。
    (三)完善制度建设
街道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科教城建设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资料,对涉及街道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团体领导、团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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