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局党组)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局党组)

为进一步规范人社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促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翁源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试行)》、《翁源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坚定不移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人社局党组的决定。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树立人社工作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理念,深入研究人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强理论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党组自身建设和人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党组成员要按照分工开展工作,以高度的党性原则为基础,互相信任,维护团结,互相支持,履行职责。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
(七)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二、三重一大事项
    (一)重大决策:
1.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以局机关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审定以局机关名义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审定以局机关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3.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
4.决定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
5.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6.异常、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7.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8.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1.审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84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