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2篇(全文2632字)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X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党支部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支部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党员发展情况
    2016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人。
    2018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人,发展对象4人(已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2018年9月10日上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二、严肃审查、手续齐全
    园区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各项材料齐全规范。主要材料有:《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发展党员公示登记表》、《谈话记录》和《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等。注意检查入党申请书,从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通过其为预备党员有一年以上的考察培养期,培养教育期间有确定2名培养人,按照要求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情况。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完整,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发展对象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入党志愿书》中该签名盖章的位置均有签名和盖章。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具有一致性,入党材料一般没有涂改,入党材料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认真培养、严格把关
    园区机关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都经过自己申请,支委会通过而定,党支部按规定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发展党员都经过党支部研究,党员大会通过,进行投票表决,并公示七天。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时、党员到会的人数都符合《细则》的规定。列为发展对象的四名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一是个人向党组织写了入党申请书;二是组织党员同志负责与其联系;三是坚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而且都经过党校培训;四是他们都能积极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五是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他们的意见;六是认真做好其有关社会关系的调查;七是均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八是发展时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做出决议,并报经济商务党委审批。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发展党员工作做得不够,发展党员数量少。在下一步,党支部将进一步转变思想,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整章建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凡程序不合者,有党员发展审批权的党组织一律不予审批。
    
    篇二:
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一、主要做法
    安排我乡党务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次排查清理工作。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熟悉发展党员流程及相关手续;二是建立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新发展农村党员台账;三是严格对照台账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如实填写《SD县发展党员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纪实表》;四是根据排查结果填写党员档案专项清理台账。
    二、工作成效
    经过排查,了解到我乡农村党员档案情况为:2014年5月以后新发展农村党员共23名,组织部档案室中实际有档案的仅有9人,按照《SD县发展党员工作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纪实表》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存在问题
    本次排查清理了9人的党员档案,经排查,党员档案中存在14个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党员档案存在问题的具体明细如下:
    (一)共性问题。
    1.党组织收到申请书1个月内未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或谈话记录不完整。(纪实表序号3)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王星星、张斌、柳尧、郭刚鹏、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欧小瑞。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未经支委会讨论,或未报上级党委备案。(纪实表序号4)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
    3.未按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纪实表序号6)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李海波。
    4.确定发展对象未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或未向上级党委备案。(纪实表序号8)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
    5.未对发展对象开展政治审查或相关工作流于形式,必要的函调、外调和征求意见等工作未开展。(纪实表序号9)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王星星、张斌、柳尧、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陈玲、欧小瑞。
    6.政治审查未形成结论性材料。(纪实表序号10)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李海波。
    7.发展对象未参与集中培训或培训时间不足3天。(纪实表序号1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
    8.基层党委未履行预审程序。(纪实表序号12)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
    9.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到会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纪实表序号14)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
    10.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没有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纪实表序号15)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李海波。
    1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纪实表序号19)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陈玲。
    12.党委未按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纪实表序号2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苟必锦、李海波、欧小瑞。
    1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等填写不规范。(纪实表序号25)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郭刚鹏、杨兆昆、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陈玲、欧小瑞。
    14.相关会议记录、谈话记录等未归档。(纪实表序号26)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苟必锦、李海波、苟成筱、欧小瑞。
    (二)个别问题。
    1.入党申请书递交的党组织不合规定,党组织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异地发展党员。(纪实表序号1)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李海波、王星星。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不足1周年。(纪实表序号7)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郭刚鹏、李海波。
    3.基层党委未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纪实表序号18)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
    4.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没有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纪实表序号20)
    存在问题人员名单:柳尧、苟必锦。
    (三)其他问题。
    部分党员在党建系统导出名单上有姓名,但未见档案资料。
    四、意见建议
    1.组织部档案室无退役军人党员相关党员资料。建议规范党员转党组织关系时档案转接程序,经组织部严格审核后,统一档案归属地。
    2.结合XX教育活动,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党员资料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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