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互学互帮互鉴活动方案(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全文74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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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互学互帮互鉴活动方案 1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6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标准 13

党建互学互帮互鉴活动方案

    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助力增效,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现就开展好党建互学、互帮、互鉴活动(以下称“三互”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产业转型、促脱贫攻坚工作精神,通过定期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三互”活动,持续通过互相学习开拓思路、通过加强交流丰富经验、通过评比激发内力,进一步提升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决胜决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顶层设计。一是时间跨度上,由近及远。各县(市、区)要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对所辖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观摩考评,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将“三互”活动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原则上各县(市、区)每半年对各乡镇(街道)党建情况观摩一次,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对所辖村(社区)党建情况观摩一次。将开展“三互”活动与基层党建示范化工程相结合,充分发挥示范点在本乡镇(街道)、本县(市、区)的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县乡基层党建整体水平。二是观摩重点上,由表及里。主要查看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的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党员管理、阵地建设、功能发挥、机制运转、亮点培育和工作成效等情况。首次观摩重点突出阵地建设、氛围营造、制度上墙等外部功能设施。常态化观摩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每次突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作用发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某个主题,重点查看党建作用发挥情况。三是观摩步骤上,由浅入深。观摩采取听、查、看、谈、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听取观摩点党组织负责人现场讲解。查:实地查阅党建工作各类档案资料。看:主要看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工作成效等情况。谈:就观摩有关事项现场提问交流。评:参加观摩人员对观摩情况进行评议排名。
    (二)讲究工作方法。一是在观摩形式上,灵活多样。不拘泥于利用1—2天集中观摩一遍的形式,每次观摩人员可多可少,可以分组、分批次、分门别类观摩,也可以边观摩边评议边开会。具体形式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实施。二是在观摩内容上,因村制宜。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区分所辖村(社区)不同情况,因村制宜,对示范村(社区)可以进行重点观摩,相互借鉴;对中间村(社区)可以进行选择性观摩,注重学习某一方面先进经验;对后进村(社区)进行鞭策性观摩,重点看补齐短板情况。三是在观摩效果上,务实管用。根据观摩评议排名情况,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督促指导示范村(社区)进一步巩固提升,扩大成果;中间村(社区)查漏补缺,晋位升级;后进村(社区)综合施治,转化提升。特别要督促指导后进村(社区)、建档立卡贫困村“两委”干部积极学习借鉴示范村(社区)先进经验,开阔视野,理清思路,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抓好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强村级组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巩固扩大成果。一是强化“龙头”作用。出台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管理办法,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党建“龙头”作用和党(工)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好“三互”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持续提升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破解党建难题。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党建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给予村(社区)党组织更具体、更有力的指导,有效破解市委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未打通、精准精细还不够、指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将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引向深入。以“三互”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补短板、重转化、促提升,持续巩固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着力将先进基层党组织“串点成线、连线成面”,为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示范区、示范带奠定坚实基础。
    三、结果运用
    (一)市级层面。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三互”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就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年度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
    (二)县级层面。各县(市、区)要将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观摩评议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每半年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排名情况;向县(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通报排名情况;根据排名情况划拨基层党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作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和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乡级层面。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将各村(社区)评比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每季度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报送各村(社区)党建观摩排名情况;逐村(社区)填报《党支部基本状况及村级基本情况调查表》,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存档,并将观摩排名情况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认定、村(社区)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绩效报酬、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相挂钩,奖优罚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互”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是巩固提党建工作质量效益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务必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党(工)委书记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观摩具体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建立分包联系乡镇(街道)制度,由部机关同志直接参加联系乡镇(街道)的现场观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提升观摩实效。
    (二)细化观摩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市委党建工作任务、省市督查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和基层实际,进一步细化观摩工作目标、方法措施、推进步骤、问题整改、督促指导、结果运用等,做到聚焦、精准、有力、有效,防止“上热下冷、有形无效”。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市、区)要抓好督促指导,采取督查暗访、排名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函询等办法,有效传导压力,抓好跟踪问效,夯实主体责任。对观摩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经验总结到位、工作提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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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标准

    一、党的组织设置
    1.村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
    2.功能型党组织:本行政村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组织、农民工聚居地等,要依托村级党组织设立功能型党组织,确保应建尽建。
    3.流动党组织:积极依托驻外办事处、服务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在流动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就覆盖到哪里。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
    4.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跨村跨乡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或由县级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5.纪检机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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