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占武: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暨县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全文7937字)

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暨县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谢占武
2020年03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和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暨县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持之以恒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和安全环境。前面,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分别围绕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作了发言,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0个部门提交了书面发言材料,各部门的发言准备充分,对各自承担的工作通报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措施计划到位;会上,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签订了《通渭县生态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2020年度)》和《2020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焦国华、田耀宏、苟建军同志分别就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河湖长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作了总结,可以说,工作总结客观、问题分析准确、任务安排到位,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视差距不足,高质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中央和省市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持续巩固。但工作中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的问题更是不容忽视。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和部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认识还不到位,主动抓、亲自抓的力度还有差距;一些部门对工作推诿扯皮,特别是整改环境问题时各自为政,存在牵头部门一家干、配合单位旁边看的现象。一些河(湖)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仍停留在到河边转一转、随便看一看,盯办整改河湖“四乱”问题不够有力。二是监督管理不够有力。主要是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落后,自动化监控程度不高,存在执法不严、心慈手软的现象。有些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一些环境问题屡改屡犯,比如,个别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出现反弹,城区燃煤小火炉取缔不彻底、部分餐馆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冬季牛谷河城区段污水管网破裂或堵塞导致污水外溢河道,等等。三是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一些部门对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时限不明确、台账资料不规范,存在整改质量不高甚至虚假整改的问题,充分暴露出个别行业主管部门督查考核不到位、问题移交不及时、问责问效不严厉,对《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执法不严格,倒逼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年,也是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年,大气环境质量要在2020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全面完成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在今年全面落实,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治理整体战、绿色发展持久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抓实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从今年1月份开始,省委、省政府把县区空气质量纳入考核,实行“红黑榜”公示。考核采取每月与上年同期比较排名,各项空气质量指标不降反升排名后五位的县区列入黑榜,连续三次列入黑榜的将进行组织处理,这对我们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排查、管控、整治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持续加大煤质管控力度。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快推进煤炭供销体系机制建设,在煤炭经营秩序整治、煤炭质量提升、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煤质抽检频次,对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煤炭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确保煤炭市场规范有序运行。要有序推进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二要严格落实建筑扬尘管控措施。县住建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对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开展检测。对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要加大物料堆场密闭贮存和道路洒水降尘,避免二次扬尘。三要大力排查整治危险废物。要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监管单位实行清单管理,依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要严格落实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统筹做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形成焚烧、填埋、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置系统;要认真排查工业集中区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四要着力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要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年内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加快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同时,要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加大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力度,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抓实抓好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中央第一二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省级整改“回头看”及复查复核、市级专项巡察和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执法岗位大练兵反馈我县的79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有12个(6个重复)没有整改到位。各整改主体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紧盯时限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67个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6个问题,加快措施落实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今年10月底前整改清零,切实以问题整改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同时,要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执法检查,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三)抓实抓好水生态环境改善提升。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河长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扎实推进全县河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提升水生态环境。一要深入开展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渭县河流污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大牛谷河、义陇河、牛洛河、常家河等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力度,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河流污染源,全力推进河流污染专项综合整治。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县级河长每季度至少专题巡河督导1次、乡镇级河长每月至少专题督导1次的要求,全面开展专项巡河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工作台账、确定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推动整改,确保年内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实现全域水质达标。二要持续推进“清四乱”专项治理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河长要对标“清四乱”重点领域整治标准,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和支沟排查,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达标一处、销号一处。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河湖管理,在关键河段、砂厂设置视频在线监控,提升日常监管效率。三要持续做好水域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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