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全文16737字)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11月9日至2017年1月6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7年2月12日,中央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自治区党委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
  自治区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收到成效。
  (一)党委重视,组织有力。中央巡视意见反馈后,自治区党委立即着手研究,开列整改工作清单,规划全区整改工作。2月18日,彭清华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近期需要着力推进的14项重点工作,讨论巡视整改方案草案。2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党委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中央巡视反馈的10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33大项140个小项整改任务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成果要求,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和其他省级干部牵头、16家区直单位具体承担。同时,研究制定了选人用人工作、巡视工作两个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并按照中央巡视办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方案,构建起全区整改工作“1+3”总体框架。23日,召开全区整改动员部署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竿子插到底”,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动员部署,突出强调对推卸责任、敷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坚决问责,严肃处理,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领导带头,压实责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坚持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成立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广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同志担任组长,自治区主席陈武同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侯建国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担任成员,负责研究全区整改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彭清华同志首先作出示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31次就推进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自治区纪委机关、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巡视办等抽调得力干部,落实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加强整改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3月19日,自治区党委班子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自治区党委还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直接涉及到的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等28家区直单位班子,以及南宁、柳州等9个设区市党委班子,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
  (三)突出重点,即知即改。紧扣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分门别类逐一梳理、逐一跟进,严格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处置。对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集中处理,对有关高校违反政治纪律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28人、出版存在严重政治问题书籍的相关责任人员19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责成有关高校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对马山县虚假认定扶贫对象涉及的5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对三年半不交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并调离岗位。
  (四)强化督查,扎实推进。自治区党委从13家区直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深入9个设区市、30家区直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3月15日,自治区党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听取16家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结合整改专项督查,盘点整改任务进度,分析整改存在问题,对下一步深化整改提出要求。通过召开阶段性的整改推进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解决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力推进。3月26日,彭清华同志深入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市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听取有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汇报,督促以抓好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落实。自治区纪委、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结合整改推进,就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执行干部选拔“凡提必核”规定、落实组织生活有关规定、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邪教渗透等,部署开展了一批专项督查、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有力推动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建章立制,深整实改。坚持把抓好中央巡视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标本兼治。自治区党委先后研究制定了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划等党内法规制度,促进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提升。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等研究制定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实施意见、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直机关党支部和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扎紧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为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制定实施了自治区环保工作职责规定、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若干意见、加快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教育考试和评审劳务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健全了整改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方案落实,确保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自治区党委坚决落实政治巡视的要求,认真对照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进行认真整改,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上轮巡视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压力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机制。自治区党委常委带头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列入工作要点,每年定期向全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接受全会监督和评议。严格执行各设区市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制度,并将述职评议范围扩大到自治区各直属党(工)委书记。彭清华同志定期听取述职,逐一点评各地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出明确意见,督促履职尽责。各设区市、县(市、区)和自治区各直属党(工)委也都逐级建立述职评议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设区市、区直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促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是坚持约谈制度。3月20日,彭清华同志与出席全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全体省级干部、各设区市党委书记、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体谈话,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性、重要性,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严格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针对高校的突出问题,3月22日,彭清华同志集体约谈46所区管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突出强调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政治责任。这是近年来,继集体约谈设区市、县(市、区)和区直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市县换届新任职领导干部,以及上轮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突出的国土、交通、林业、水利等部门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等之后,彭清华同志代表自治区党委分领域、分层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集中约谈。3月2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同志也对区直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举措,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围绕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3件、处理4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将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制定出台的重要党内法规实施情况,列入2017年度自治区决策督查计划,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重点党内法规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巡视工作组织领导。结合中央巡视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制定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和研究巡视工作重大问题机制的暂行规定,及时听取巡视汇报,研究决定巡视问题处置。制定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科学规划巡视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一轮巡视全覆盖。成立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党委,加强巡视办、巡视组党支部管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理顺巡视办、巡视组管理体制,协调将巡视干部统一归口管理,强化巡视机构人员补充、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日常管理,加强巡视干部业务培训,促进干部有序流动。研究制定巡视成果运用办法,探索抽调后备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实行巡视与巡察、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相结合,壮大巡视队伍,加强党内监督。
  五是加大纪检监察改革力度。研究制定全区纪检机构持续深化“三转”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落实“三转”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着手梳理“三转”不坚决、“明转暗不转”、履职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准备启动责任追究。部署开展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进派驻机构基础设施、职责权限、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定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试行办法,探索建立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协作机制,为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提供制度保证。加快推进市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
  六是加强区直机关纪委建设。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向32家未成立机关纪委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集体约谈机关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机关纪委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将区直机关纪委配备专职干部、开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目前,区直应当设立机关纪委的120个机关党委,已全部设立机关纪委,实现了全覆盖。
  2.关于“一些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多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3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接受信访举报1.1313万件,问题线索处置6704件,立案46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63人。其中,自治区纪委立案15件,严肃查处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国林,原副董事长邵广毅和百色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廷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各地各部门也严查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案件。其中,自治区纪委各派驻机构立案113件,同比增长105.5%。自治区林业厅今年以来约谈干部421人,诫勉谈话83人。自治区国资委部署开展对所管理的26家国企开展巡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深入排查本系统廉政风险。自治区司法厅集体约谈20家监狱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对3年没有办案的监狱纪委书记进行批评谈话。
  二是加大执纪审查监督指导力度。制定印发设区市纪委向自治区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对各地执纪审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情况进行回顾梳理,对执纪审查工作不力而又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警示教育。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我区国土、交通、林业、监狱、国企等行业系统违纪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意见建议。组建宣讲团深入这些系统开展“两准则四条例”宣讲,督促有关主管部门深刻反省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利用被查处的干部违纪案件,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专项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认真梳理近期查处的行业性、系统性违纪违法问题,对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原副书记张冬梅、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原书记莫小林、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兴安县区域性腐败等案件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责成中央巡视组点名指出的来宾市金秀县等进行对照检查,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自治区国资委与各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企业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单列任职,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区直某单位对近年来重大经营决策、投融资活动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对任用有经济犯罪前科的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清退。来宾市委、金秀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向市委递交廉洁承诺书。
  五是深入开展民生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在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7月,部署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扶贫政策和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半年多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4688件,开展线索排查4647件,立案215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3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人;累计收到主动退缴的违纪款846.32万元,退还群众461.802万元;全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案例1766件,其中自治区纪委通报19件。筹备召开全区巡察工作会议,加强市县党委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和查处基层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巡察监督震慑作用。
  六是探索建立基层廉洁工作站。坚持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在南宁、梧州等地试点建立基层廉洁工作站,探索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向基层延伸。目前,南宁市建成基层廉洁工作站246个,接受群众来电375次,来访277人次,开展走访500多人次,发现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梧州市建立由城区纪委、街道纪工委、社区廉洁工作站组成的三级廉政监督网络,建立62个社区廉洁工作站,辐射城区3万多名党员,实现对所有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全覆盖。
  3.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对2014年以来涉及“带病提拔”“带病重用”的区管干部选任过程进行自查,组织开展全区2015年度“带病提拔”处科级干部选任过程集中倒查,发现4名倒查对象存在任用过程把关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严肃追究了8名责任人员、1家单位党组的责任。部署开展对2016年度“带病提拔”干部选任过程进行集中倒查,重点抓好处级“带病提拔”干部的复查,发现违规问题,严肃进行处理和问责。
  二是健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制度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贯彻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研究制定我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强化任前把关,考准考实干部,坚决把有“硬伤”的人挡在门外。自治区纪委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补充完善干部监督档案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和综合治理,扎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篱笆。
  三是严肃纠正和查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违规提拔干部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对提任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区管干部进行严肃处理。责成百色市委对涉及德保县委原书记谢德强买官卖官问题的买官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健全制度。督促自治区法制办抓好原主任林日华案件涉及的买官等问题整改,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吸取教训。
  四是严查干部选拔“亲属圈、地域圈”问题。全面梳理2016年12月以来涉及“亲属圈、地域圈”“任人唯亲”“优亲厚友”等问题线索,对举报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或函询,对经查属实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被中央巡视组点名的有关系统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整改问题。区直某系统部署开展选人用人歪风邪气苗头问题自查自纠,出台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本机关及下属单位进人标准、用人程序,对本系统内部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调整本机关及下级机关领导的配偶子女岗位,对子女在下级机关工作的本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区直某单位对下属8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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