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积分制考评办法(全文4689字)

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积分制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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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效激活党组织自身活力,提升党员的综合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的原动力,创新机关党建管理模式,以量化的标准考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综合表现,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制定,局党组批准同意,试行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积分制考评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评依据
    以《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局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日常测评为主,考评实绩和考量作风相结合、量化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评过程与考评效果相结合,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考评范围
    组织关系隶属于局机关党委的支部及党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积分制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设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支部及党员积分制考评日常工作,考评办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各支部设置考评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本支部日常考评工作。
    四、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支部考评(100分)
    1、遵守纪律情况(20分)
    2、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0分)
    支部工作目标任务分基础工作和动态工作。
    ①基础工作(60分)。主要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上要求的各项任务及各支部月工作自报任务。
    ②动态工作(10分)。主要指未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局党组、行政及机关党委明确到各支部的工作。
    3、民主测评情况(10分)
    (二)党员考评(100分)
    主要考评本年度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五、考评办法
    (一)支部考评
    各支部每月24日前自报加、扣分表报考评办,考评办每月综合日常考评得分,提交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公示;每半年度进行综合排名并公示。
    支部半年度考评得分=日常考评月平均得分+民主测评平均得分。
    1、日常考评
    日常考评内容为遵守纪律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日常考评每月90分(遵守纪律情况20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0分)。日常考评按月进行,以月平均得分计入年度支部考评得分。
    支部日常考评月得分=当月遵守纪律情况得分+当月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得分;日常考评月平均得分=日常考核月得分总和÷考核月数。
   (1)遵守纪律情况(20分)
    支部党员遵守纪律情况,采取扣分制,在20分限度扣完为止,根据局《工作纪律督查通报》进行扣分,扣分情况及时记录,责任支部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扣分标准:(由机关纪委制定细则)
    ①支部党员工作日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被局党组、行政通报的,每人次扣0.2-1分。
    ②支部党员被诫勉谈话每人次扣1分,提醒谈话或约谈每人次扣1.5分,党纪政纪立案视处分等级每人次扣2-5分。
    (2)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0分)
    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月按70分考核,其中基础工作60分、动态工作10分。采取支部每月自报(见附件2)、自评和考评办核查评分的方式进行。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工作督查的结果直接作为评分依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得分由考核办按月汇总统计,提交考评领导小组审定,每月月底机关党委委员会上通报,并确定下月工作目标。
    各支部每月工作目标任务中,基础工作目标任务数量一般不少于2项,不多于6项。各支部根据工作目标任务重要程度和完成难易程度把握分值权重。
    各支部自报每月工作目标任务时,必须明确每项工作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及责任人的岗位责任系数。岗位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全部责任系数按1.0,同一工作有两个或多个责任人的,由支部书记根据责任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岗位责任系数。
    工作目标任务评分按工作进度、完成质量情况分为优秀、完成较好、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次,分别按1.0、0.8、0.6、0.4的系数计分。各等次标准:
    优秀:工作进度、质量均完成好;
    完成较好:工作进度、质量完成较好,达到要求;
    基本完成:工作进度、质量基本达到要求;
    未完成:工作进度、质量没有达到要求。(支部及本支部党员原因导致工作未开展的计0分;非支部及本支部党员原因导致工作未开展或未完成的,考评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计分。)
    动态工作为局党组、行政或机关党委临时交办的重大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办法参照基础工作。若支部当月无动态工作计0分。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10分,每半年(7月、次年1月)开展一次。每次按10分,以两次民主测评平均分计入支部年度考评得分。测评会上,支部负责人集中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支部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折算10分、8分、6分、4分,考评办根据支部所得各等次折算当次民主测评得分。民主测评中,评价为优秀等次的支部不超过2个。
当次民主测评得分=当次测评各等次折算得分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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