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2019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文7667字)

玉林市2019年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9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杨红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中共玉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全年召开人大会议2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对5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23次,依法选举产生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70名,依法补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依法补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玉林市第五届人大代表8名,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作出决议决定20项,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突出位置。每次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都把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列为重要学习议题。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人大举行的征文活动和学习交流会,举办了全市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通过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将人大工作融入市委工作大局,放到市委工作全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与市委保持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发展上同力。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全市经济建设和脱贫攻坚第一线,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组织全国、自治区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围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针对一些经济部门、企业和代表反映项目建设用地难以按时交付施工、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督促政府加快转变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努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为推进我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国、自治区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实地视察玉林市新材料生态产业园、南流江流域仁东江水体修复系统工程、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等重大项目,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制约项目建设的土地指标落实难、征地拆迁难、企业筹资融资难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意见,有效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对我市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对我市产业扶贫思路不广、扶贫资金使用单一、扶贫政策认识有偏差等问题,进行了连续性的监督整改、跟踪问效,推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此外,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全市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推动计划预算执行。听取和审议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7年市级决算报告、2017年度玉林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管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监督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专题听取市财政局关于玉林市本级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确保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在可控的范围内用好、管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本级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促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启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近期将可实现对市直部门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
    三、始终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切实推动民主法治建设
    常委会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法律实施中的监督作用,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根据立法工作需求和我市具体实际,全年共安排立法审议项目3件,立法调研项目3件。为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的长效机制,常委会把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玉林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目前,该《条例》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完成了《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玉林市苏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工作。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积极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我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市科技事业创新发展。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推动司法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调研组多次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协调沟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任务,常委会主动对接市检察院,组织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推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报告,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民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我市宪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500多名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仪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文艺演出、宪法宣传一条街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宪法意识。
    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推动民生改善
    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年共听取审议有关民生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3次,开展了中小学校建设、健康养老服务、民族政策落实、侨务工作等专题调研。
    大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区中小学入学难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查看学校建设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决议》的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快推进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全市中小学校教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截至2018年11月底,玉林城区新建成中小学2所,新增小学学位2970个;在建中小学10所,建成后预计增加小学学位3700个、初中学位5100个、高中学位8300个。其他各县 (市、区)中小学校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缓解了中小学校“大班额”、“入学难”问题。
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我市争当广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和排头兵的目标,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宜居乡村专题调研,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向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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