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局局长述职(全文4929字)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县委确定的“一个目标,三个定位,六大战略”总体发展思路,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己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特殊人员管理规范有序,法律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今年5月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国家、省、市“七五”普法中期验收,赢得了“洛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在孟津召开。
一、加强理论学习,转变思维方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组织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我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力求做到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一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关于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认识 “四个全面”对指导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不断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管理指导工作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另一方面,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特别是宪法法律知识,通过不间断学习,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面,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水平,为做好具体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及时掌握和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我经常深入基层司法所、局直各处所以及联系点和联系户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我们将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落实,使各项改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一是公证体制改革。根据上级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
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顺利将公证处改制成功。孟津县公证处由县司法局下属内设机构调整设置为差额补贴事业机构,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股级规格,核定人员编制6人,隶属县司法局管理。改制后的公证处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明确了公证机构的自主权,落实了主任负责制,初步形成了激励工资分配办法。目前,改制后的公证处平稳有序运行。
二是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县局成立党总支,两个律师事务所成立了联合党支部。各律师事务所取消包干制、推行提成制分配模式改革。积极推动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县委政府都已建立了法律顾问团。推动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参与人民调解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积极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了工作方案及报告备案、一人一档、集体研究、检查督导等一系列制度。使律师管理更加科学、更加优化、更加有效。
三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制定出台《孟津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建立微信工作网络推动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县各村(居)派驻法律顾问的通知》,高标准,高质量,统筹安排孟津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了10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34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任务,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也已建成。全县建立“法律人才库”,组建“法律顾问团”,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微信群、法律服务微信群,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平台和 “孟津掌上12348”网络平台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之间的联动协调,科学运行。
三、增强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按照《孟津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加大对各执法部门的指导协调力度,督促执法部门主动履行普法职责,充分调动各执法部门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各执法部门共开展行业法、专业法大型宣传活动28次。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县委中心组举办了专门宪法知识讲座,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学习,部门、门店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学习宣传宪法的内容,村居、企业增加新宪法宣传图片,学校组织教师学习宪法、学生晨读宪法和朗读宪法活动。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推送新宪法学习宣传专栏,线下深入开展宪法六进,印发宪法宣传材料,组织普法志愿者、律师团队组成宪法巡讲团,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新宪法宣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使新宪法走进千家万户。深入开展“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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