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3300字)(全文3358字)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XX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正确指导下,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从严治党工作,为加强新形势下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保证。以“两学一做”和“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的法规,打牢学习教育基础。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首要位置,采取建章立制保障学、领导带头扎实学、集中研学与干部自学、“请进来”与“走出去”学的方式,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引爆思想灵魂革命,夯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
  2、坚持把压实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举措。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年初各科室、二级单位均签订责任书,年中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实行双百分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始终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担当,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每位班子成员应负的责任,做到领导、责任、考核、追究、制度五个结合,积极支持纪检机关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3、坚持把严肃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出台《进一步明确加强机关管理的各项制度》,在公务活动中力求简洁,坚决摒弃讲排场、比阔气。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涉及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举措,事关全局的项目建设及干部的岗位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年度或中心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严格遵循议事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做到程序到位,公开透明,杜绝了“暗箱操作”,防止了腐败滋生。今年至今到省XX委联系业务没有发生一起请客送礼的费用,全局的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4、坚持把惩防并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工作中注重惩治和预防并举,抓住防止谋取非法利益这个重点,教育干部职工在项目管理上廉洁从政,坚决克服“四难”现象,杜绝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大力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四风反弹等问题进行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政务公开要求乱收费和不按程序、不按时限办事,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该科(二级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评优、评奖资格,规范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5、坚持把转变作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两转一简”(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简政放权)工作。开展重点梳理,量化我局行政权力底数,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编制《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登记表》,列出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共13项,其中审批行政9项,行政处罚1项,其他权力事项3项。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经建成,把市级十三个部门审批事项全部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建立健全了网上同步受理、限时办结、互抄互告、信息公开、标准化审批的监管模式,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一网办尽,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的监督权,全年网上办理事项519件。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有偏差,仅仅理解为自己作为班子负责人带头廉洁自律,对下属却要求不严。这种认识使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局的中心工作脱节,导致在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存在“唱独角戏”的现象。
  2、监督责任有弱化。《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依职责开展责任追究工作”。然而实践中,纪委工作重心往往在组织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上,对问责追究工作投入精力不够。有些领导记实笔记,缺乏交心谈心内容和警示谈话内容,对有些违纪问题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的现象,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3、落实责任方法单一。单位贯彻落实责任制的主要模式停留在老套路上,创新地操作办法不多。有的虽然制定了实施办法,但大多照搬照抄上级原则要求,“上下一般粗”,千遍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缺乏针对性、操作性。落实途径被动单一,贯彻实施的手段也较为落后,工作方式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
  4、检查考核不规范。党组班子在责任制检查考核模式上存在问题,检查考核工作不够细致、深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意测评等检查考核的方法手段不够丰富,效果不够理想,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落实情况。公众参与途径不够,除民意调查、民意测评外,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抓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抓责任、理清边界,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抓作风、严肃党风党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指导,领导带头示范,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合力并用;抓考核,明确标准,推动局党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等五个抓手,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同时,“一把手”及党组班子成员通过带头学习抓教育、带头谋划抓落实、带头执纪抓管理、带头实干作示范,有力地推进了全局“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
  2、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局党组对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进行自我剖析,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保障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局党组明确首要任务,细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年初各科室、二级单位均签订责任书,年中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实行双百分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3、优化检查方式,注重结果运用。积极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监督”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考核模式。坚持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视的重要内容,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选取一些权利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的重点科室开展专项检查,做到有的放矢。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中的一些重要工作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查,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了监督实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为不合格的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列为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整治对象。
  4、注重制度建设,建立监管机制。我们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一是不断完善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保证机关有序运行。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把好票据报销关。单位规范支出审核,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支出报销单据的审核,做到支付有据、报销无误。要求所有报销票据除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外,还要审核其真实性、支出内容及附件清单。对不合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入账,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票据,一律予以退回。
  5、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问责机制。一是有责必究,追究必果。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不搞下不为例,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二是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坚持以抓领导干部为重点,就各领导干部而言,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是从严党的重大任务,是XX局党组今后要紧紧抓住的重点工作,我们将尽职尽责,牢牢抓住党组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加强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层层抓落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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