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全文9135字)

青岛市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也是全市5月份开展“安全月”后又一次安全生产重大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制定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根据实际情况,今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按四周四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学习培训阶段(6月1日-7日)。
    1. 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专题组织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举办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宣传栏、文化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线上教育培训。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组织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线上活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等,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学习教育和辅导交流,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市安委会办公室依托“青岛应急”“学会应急”等公众平台,组织开展10次线上“专家大课堂”活动,提高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和一线从业人员应急安全知识水平和能力。青岛市应急管理局与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便捷青岛”公众平台组织开展“应急安全”有奖答题活动。(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配合)
    3.组织“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有关知识、操作技能等内容,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应知必知和技能应会必会能力,激发一线员工自觉接受安全培训,主动提升安全技能的工作热情。(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专题排查整治阶段(6月8日-14日)。
    1.组织深入宣传。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工作任务,通过主流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集中宣传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依托青岛广播电视台“为了安全”宣传专栏和市应急管理局“学会应急”“青岛应急”公众平台,重点报道各地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果。(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警示教育。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作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制作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警示作品,在当地主流媒体、影院、广场等公共场所播放。市应急管理局将制作推出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抖音视频,分批向社会推送发布。(责任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排查整治。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把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主战场,执法检查作为主攻方向,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负责)。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部署安排,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集中现场检查,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各危化企业负责)
    (三)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阶段(6月15日-21日)。
    1.专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专题发布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思路和今年“安全生产活动”安排,接受社会监督,共同推进全市企业生产安全。各区市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青岛市政府系统新闻发布会管理办法》要求发布相关信息,相关领导要参加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企业生产安全情况,接受媒体采访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新闻媒体配合)
    2.开展线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以线上宣传咨询活动,线上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省级主流媒体,网上直播巡展全省各地“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同步组织此项活动。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和新闻媒体配合)
    3.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疑惑咨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企业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中央、省驻青企业配合)
    (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青岛行”活动宣传阶段(6月22日-30日)
    “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青岛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底结束。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在本级党委(党组)宣传部、网信办指导下牵头组织,新闻单位配合)
    1.集中宣传报道。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组织主流媒体参加“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青岛行”系列活动宣传,广泛宣传行动安排部署,深入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5月“安全月”专项整治和国家应急部、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情况,继续发挥青岛电视台《为了安全》专栏作用,采取相关媒体跟随由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组成的执法组,通过“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的形式,对重点企业(单位)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媒体对发现问题和处罚情况在《为了安全》专栏及时报道,监督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相关媒体配合)
    2.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国务院安委会和应急管理部,以及省政府安委会和应急管理厅对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和对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我市各级执法检查、考核督查等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推动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相关媒体配合)
3.开展网上举报投诉。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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