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以来选人用人工作的调研报告(纪委监委)(全文4313字)

   
    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近期,XX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力量对换届以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一、做法与成效
    XX县历来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X年12月县纪委、监察局换届以来,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反腐铁军为目标,以严格选拔标准、严格管理监督为主线,深入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一)坚持“四个严格”,抓好纪检干部队伍选拔
    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制定和完善《乡镇纪委干部任职条件及任免审批程序的规定》、《县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规定》等制度规范。换届以来,县纪委、监察局提名乡镇书记8人、县级部门纪检组长、派出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任职人选44人。提名乡镇纪委副书记任职人选5人,任免乡镇纪委委员13人。提名、考察、任命派驻监察室主任、副主任27名,提名监察分局副局长任职人选1名。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按编制职数配备。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调组织、编制等部门,核定机关编制数32名、县级部门纪检机构干部编制数82名、乡镇纪委人员编制数71名。县纪委、监察局对纪检干部配备实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编制和职数,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行为。目前,全县配备纪检干部167名,配备数与领导职数都在编制范围内。二是严格按标准选拔。严把纪检干部“入口关”,严格执行《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坚持把“好干部”标准贯穿于纪检干部选拔全过程,建立准入机制,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乡镇纪委、县级部门纪检组局级领导干部的选配,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科级干部与一般工作人员的选配,由县纪委、监察局把关,从年龄结构、任职经历、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界定。今年2月,提名任命首批县级部门纪检组科级干部,要求提名人选“应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相应职务的知识能力,符合县委组织部规定的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来自“头条号:如来写作网,QQ3231169”,加入我们的会员群,海量优质文字材料和PPT课件)、事业干部身份”,并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查,取消5名不符合选拔标准人选的提名资格。坚持把乡镇纪委班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注重班子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的合理搭配。目前,70名乡镇纪检干部中40岁以下的48人68.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43人,占61.4%。三是严格按程序选拔。严格履行动议、提名、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相关程序。乡镇纪委书记、县级部门纪检组长的提名、考察严格按“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执行;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县纪委考察后提出任职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乡镇纪委委员由县纪委考察、任免;县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由县纪委提名、考察、任免。坚决杜绝照顾性安置,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四是严格选人用人纪律。纪检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县纪委、监察局权限内的干部任免,一律由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干部任用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导致选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注重“三个不放松”,抓好纪检干部队伍严格管理
    切实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认真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等问题,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一是思想教育不放松。着力健全干部经常性党性教育机制,把从严教育贯穿于纪检干部培训、任前廉政谈话、定期约谈、考核考察各方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检系统“两深”等活动的开展,深化推进“走基层”、“纪委书记下基层”、“践行六项承诺 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果断清除少数纪检干部自我要求不严格、行为不检点等“行为之垢”,对纪律缺乏敬畏之心、对岗位缺乏珍惜之情、对组织缺乏感恩之意等“精神雾霾”。切实解决好纪检干部 “总开关”的问题,引导全体纪检干部时刻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二是从严监督不放松。坚持“开门办纪检”。完善纪委开放日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通讯方式和电子邮箱,广泛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党风政风观察员、基层群众对纪检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进行监督。三是严明纪律不放松。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作风评议,及时研判、核查、处置网络舆情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案件线索。加强信访举报处置、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审理量纪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约谈、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纪检干部队伍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警示,严防“灯下黑”。加大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惩治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肃查处乡镇纪委副书记1名。
    (三)建立“四项机制”,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建设
    将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贯穿队伍建设的始终,从干部成长发展需求出发,完善体制机制,创造外部条件,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一是教育培训机制。实施“业务提升工程”。开设“纪检夜校”,每月确定1-2个主题,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选派22名纪检干部参加市纪委统一组织的综合业务培训,选送6名纪检干部到省市纪委党风、信访、案件检查等部门学习锻炼。搭建“跟班锻炼”平台,轮批组织41名乡镇与县级部门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学习锻炼,实施“一对一”教育培养。二是轮岗交流机制。换届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充实干部71人,向系统外交流任职的23人,从乡镇纪委交流到县级部门纪检组任职7人。建立机关内部轮岗交流机制,定期对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进行轮岗,激发工作激情,提供多岗位锻炼平台,提升干部队伍综合驾驭工作的能力。三是考核考评机制。结合“两个责任”的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监督责任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派驻(出)机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双报告”、“述职述廉”等机制,将纪检干部纳入全县干部作风定期评议范围,采取个别谈话、巡查、组织党风政风观察员暗访等措施,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纪检干部履职情况进行随机督查、考核、考评。四是刚性激励机制。全面执行乡镇纪检组织“九有一落实”保障标准,全县165名纪检干部办案补贴按规定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力度,换届以来,机关6名干部得到提拔使用,5名乡镇纪委书记被提拔到乡镇长的岗位,2名乡镇纪委委员被提拔为副镇长。
    二、困难与问题
    (一)落实干部选任初始提名权有难度。县纪委、监察局在纪检监察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如乡镇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县级部门监察室主任的提名、任免等方面,执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已经比较到位。但在纪检系统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提名上,落实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方面,落实提名权的程序尚不规范。怎样提名,没有一个操作性比较强的规定或细则。提名,往往是纪委与组织部门主要领导之间进行个别沟通。另一方面,受职责所限,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并不全面掌握,提谁的名,往往不如组织部门熟悉情况。对纪检系统领导干部的提名,往往偏重组织部门意见。干部考察的方法和手段也还存在方法单一的问题,考察结果容易造成失真。
    (二)纪检干部“出口”渠道仍还不畅。应该说,近年来,县委对纪检干部的成长是比较关心的。换届以来,委局机关得到提拔使用的干部有6人,相比县委其他部门力度都是比较大的。但受缺乏经济工作一线锻炼的机会、工作经历单一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纪检干部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大多只能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小循环”,真正纳入党政机关干部“大循环”的不多。一些同志长期在纪检战线工作,一直得不到提拔使用,成长存在被“边缘化”。如,委局机关在编25人,机关工作超过5年的11人,占44%。县纪委机关室主任空缺3名,副局级纪检监察员空缺4名。而机关7名科级干部,任职超过5年,一直得不到提拔机会。
    (三)内部监督仍有漏洞。纪检干部专门监督机构还未成立,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尚不健全,在监督的职责权限、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机制。干部监督还存在重事后惩戒、轻事前约束的缺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主要还是靠自律代替监督,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难免会发生作风松散、违纪违规的问题。去年,就发生了时任平桥乡纪委副书记周×因贪污惠农资金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在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三、对策与措施
    选人用人工作关系反腐倡廉建设大局,一丝也不能马虎。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五好干部”选拔标准。
    (一)积极推动领导干部提名权落地。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及时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与县级部门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提名考察具体办法,完善提名考察审批程序。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全面、深入、动态掌握全县干部基本情况,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后备人才库”,为提名权落实夯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加强思想理论教育为重点,引导干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树立群众观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派驻机构调整和干部任职,继续推动派驻机构干部交流,进一步拓宽干部出口,推动干部向外交流任职,选拔骨干充实委局机关干部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加强实践锻炼。持之以恒地抓好纪检系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落实,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服务意识,锤炼队伍作风。
    (三)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按省市纪委要求,及时开展内设机构调整,增设纪检干部监督专门机构。深入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求,研究制定严格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把从严监督的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干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干部层级管理制度,明确监督责任。抓好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的落实,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谈心谈话,加大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认真办理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网络舆情。综合运用信访举报、考察考核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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