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全文1943字)

   
学校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凡是宣传本校和全市教体系统的新闻稿件,均列入考核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新闻稿件,指在报刊(须为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正规报刊,《xx教育》《xx时讯》除外)、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刊发、播出的简讯、通讯、人物专访等稿件(含图片新闻),不含教研论文、教育随笔、文学作品等非新闻稿件。
    二、考核方法
    (一)稿件考核
    1.国家级媒体: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中新社、《中国日报》《工人日报》《学习时报》《中国扶贫》《学习强国(国家级平台)》等中央媒体(含新媒体),以及《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上发表的100字以上的新闻类稿件(图片),每篇计50分;400字以上的,计100分,头版或头条计200分。
    2.省级媒体:在《xx日报》、xx网、《xx晚报(习近平版)》、《支部生活》、《xx青年报·教育周刊》、xx电视台(xx新闻联播)、xx人民广播电台、《学习强国(省级平台)》等省级主要媒体(含新媒体稿件),以及《xx教育》、《xx教育报》、xx教育厅网站及其所属新媒体账号上发表的新闻类稿件(图片),每篇计30分;600字以上的计50分,头版或头条计100分。其中,《大众日报》《xx教育》《xx教育报》字数要求200字以上,其它媒体字数要求300字以上。
    3.地市级媒体:在《xx日报》、xx电视台、xx广播电台等地市级主要媒体上发表的300字以上的新闻稿件(图片),每篇计15分,头版、头条或600字以上的计30分。xx晚报、《xx晚报(xx版)》等地市级媒体每篇300字以上,计10分,头版或600字以上的计20分。在xx晚报、《xx晚报(xx版)》、xx广播电视报发表的简讯类新闻,不予加分。
    4.市内媒体:在《xx时讯》、xx电视台等市内媒体,以及“xx发布”“每日xx”“文明xx”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新闻稿件(图片),每篇计5分;600字以上的计10分。
    5.xx教育宣传平台:被xx教育学会网站采用的新闻稿件,计1分;被xx教育网“一线采风”采用的,每条计2分;被xx教育网“教育要闻”采用的新闻稿件,计5分。在《xx教育》发表的宣传类稿件每篇计5分。
    6.xx教育宣传平台:在xx教育微信公众号、xx教育网“今日头条”号上刊发的新闻稿件,每篇5分;在xx教育网“校园快讯”、xx教研中心网站、xx教研中心“给力教研”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新闻稿件,每篇1分。
    7.学校宣传平台: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新闻类稿件,每篇计2分,其他原创稿件每篇计1分。非原创稿件和信息公示类稿件不计分。
    8.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发表的非新闻类稿件(图片),如公开课、优质课等课程类资源及教师指导学生发表的作品等,国家级平台计10分,省级平台计5分。
    9.舆情信息:以市委宣传部通报为准,被中宣部、省委宣传部采用的舆情信息,分别计4分、1分。
    10.在其他媒体上刊发的新闻类稿件,国家级(100字以上)、省级(300字以上)、地市级(300字以上)每篇分别计10分、5分、2分,同一篇稿件发表在不同媒体,按最高得分计。字数不符合要求不予计分。
    (二)个人考核
    1.宣传工作在教职工业务考评中权重为2分,另根据发稿情况设奖励分,最高不超过1分,得分上限为3分。
    2.每季度末月的26日前,教职工持发表的稿件原件、复印件(用习近平4纸复印,发表在杂志上的需同时复印杂志封面,发表在报纸上的需将报头和稿件复印在一张纸上)到办公室登记,并注明稿件字数。被电台采用的持用稿通知单登记,被电视台采用的持用稿通知单或视频截图登记(截图需包含稿件题目和作者姓名),被网站、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提供稿件题目、作者和链接。
    3.每篇稿件的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作者为两人的,每人按计分标准的50%计分;作者为三人的,第一作者按计分标准的40%计分,第二、三作者各按计分标准的30%计分。同一篇稿件在不同的xx教育宣传平台发表,按1篇计算。
    4.参与教体局组稿的通讯员,省、市、县级稿件分别计3分、2分、1分。
    5.学年末,办公室组织宣传工作考核,根据上述标准,按每位教师的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总分为零的教师不参与排名)。设参与排名的人数为N,个人名次为M,业务考评宣传工作得分为P,则P=(N-M+1)÷N×2。
    4.个人作为单独作者,在本办法第二条“稿件考核”中所列的省级媒体发表1篇600字以上的新闻类稿件,直接在业务考评中计2分,头版或头条稿件再奖励0.5分;在本办法第二条“稿件考核”中所列的国家级媒体发表1篇100字以上的新闻类稿件,直接在业务考评中计2分,400字以上的再奖励1分。
    5.对参与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市教体局的认定标准,推荐参评xx市优秀通讯员。优秀通讯员推荐标准:年内,至少要在非同刊(报)同期同版上署名发表新闻稿件6篇,且至少有1篇稿件为考核范围的地市级及以上稿件,不同级别的发稿字数符合要求考核要求。被评为xx市优秀通讯员的,按照市教体局文件,在业务考评中奖励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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