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关于加强对湖北返乡人员管控的通知(全文759字)

沂南县关于加强对湖北返乡人员管控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一类、二类人员管理办法重申如下:
    一、认真排查
    各网格责任人每天都要组织人员对村居、企业、驻地网格户进行认真排查,发现新增人员第一时间上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类举报的人员要仔细核查,核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指挥部办公室。
    二、对一类人员管控要求
    1、坚决落实包户人员责任(机关干部、民警、医生、村级四名管控人员),确保14天观察期内不外出、不流动。
    2、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测量。
    3、14天内居家观察不能出门,院内由一类人员自己消毒,院外由管控责任人每天两次消毒,使用后的口罩单独收集。
4、服务:①包户人员及时帮助其采购生活物品、搞好生活服务;②机关干部、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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