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新体系建设经验总结交流(全文2657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我市对全市各执法部门及队伍进行了从上至下的系统重塑性改革,构建起全领域、立体式的中心城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夯实了基础,有力促进了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坚持精干设置,科学布局全市执法系统。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系统梳理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执法事项,整合各部门执法职能,重新搭建全市执法体系框架,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机构设置方面,突出精简高效。按照执法权力向基层下放的原则,整合职责相似的执法事项,压缩职能相近的执法机构,大力度撤并市本级执法队伍,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由178支精简为90支,精简率达49%,实现了执法队伍由有到优的转变,有效解决了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二是执法层级方面,突出分级设置。根据各层级执法工作实际、执法任务需要,分领域、按层级设置机构。市本级综合统筹各项执法工作,设置19支队伍;各市区根据辖区内人口、执法任务轻重,分别设置4—9支执法队伍,共设置71支队伍;在48个街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构建起市县乡三级联动、138支执法队伍分区划域管理的新格局,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三是编制配备方面,突出保障基层。县乡两级执法队伍直接面向群众,是执法工作的最前沿阵地,为确保基层顺利承接各项执法任务,采用“减上补下”和“编随事走”两种方式补充基层编制,同步推进一线执法业务科室的设立和完善,配强基层执法力量。从全市执法编制锁定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看,一线执法编制占比约94%,副处级执法部门执法业务科室占比60%,副处级以下执法部门全员参与执法,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坚持效能导向,重塑中心城区执法体系。我市271.8万人口中有221万集中分布在中心城区的4个市辖区和1个开发区中。在改革前,在市本级和4个市辖区、1个开发区共设置了92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执法队伍,在城管、住建、市场监管等领域经常存在多头执法的问题。为此,我市在本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统筹工作需要和机构编制配备实际,以效能改革为导向,重塑中心城区执法队伍。一是准确评估定位。深入准确领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按照“市和市辖区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的改革思路,在对各领域执法工作量、执法频次及与居民生活的紧密度进行评估,对改革举措可能引发的风险程度等进行研判的基础上,科学设计了市和市辖区执法队伍优化调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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