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县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全文2648字)

    
2020年全县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意见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收官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成效,现就2020年全县教育扶贫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对脱贫攻坚重要要求,坚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要求,在教育精准扶贫上下更大功夫,紧扣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教育扶贫责任,落实教育扶贫举措,巩固教育扶贫成果,紧盯学生资助和控辍保学等工作重点,聚焦均衡发展,努力精准施策,助力全县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筑牢教育扶贫基础保障
    (一)精准资助,实现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
    扎实、精准推进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到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一个不落。
    1.学前教育资助。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2.义务教育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标准发放补助金。
    将非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困难家庭学生等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补助标准。
    3.普通高中资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镇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5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帮助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4.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全日制农村、城市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专业收费标准不同,财政分别按照每生每年85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学费补助。对在中职就读的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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