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全文2811字)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治理经历了曲折的变迁过程,顺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实现了社会安定有序、群众生活改善,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和治理体系。回顾新中国乡村治理70年历史发展脉络和成就,对于新时代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砥砺奋进70年,新中国乡村治理成果丰硕  第一阶段:由分散到一元,党的组织性统合空前提高了农民政治主体性。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乡村管理模式,人民政权得到有效巩固,国家资源得以快速集中,国民经济实现迅速恢复和发展。经由“将支部建在生产单位”的方式,实现了党组织在乡村的全覆盖,亿万家庭成为集体一分子,克服了农民结构上的分散性,使农民与国家的有效联系不断加强,农民政治主体性得到空前成长。在这一阶段,党通过基层组织的延伸更进一步扎根于乡村社会,实现了乡村社会的纵向统合。农业支持工业、乡村支持城市,确保国家集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我国仅用了20年左右的时间就形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完成了产业结构从以农业为主到以工业为主的发展历程。  第二阶段:由静到动,党领导下的“乡政村治”有效增强了农民经济能动性。党的组织性统合虽然实现了乡村动员有力、组织有效,维持了稳定和公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发展效率的损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尊重农户效率价值的同时,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党在乡村的统合性治理结构。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民自治,与自上而下的行政治理需要形成新的对接机制,从而逐渐催生了党领导下的“乡政村治”治理模式。在这一阶段,农户自主生产经营的“分”与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合”之间的矛盾得以有效缓解;大量农民工进城以及乡镇企业全面兴盛,进一步发挥了乡村资源禀赋并激发了农民发展活力。然而,“乡政村治”架构中,上级行政性事务通过村党组织成为村委会任务,村集体事务却因其复杂性和微观性难以得到县乡政府重视,处在中间节点的村党组织难以调和政府和农民之间的紧张关系,不仅影响了党的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等问题。  第三阶段:由被动到主动,党整合性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全面提升了农民治理自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具体到乡村领域,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和增强党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力和整合力。以政党的有效性实现乡村的整合性,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领导,有效提升基层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及公共管理水平,努力强化基层公共安全保障,让农民切切实实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6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