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村居民持续较快增收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全文2838字)

促进农村居民持续较快增收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城乡全民共享的富裕,新发展阶段必须促进农村居民持续较快增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农民增收是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关键

  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不是两极分化的富裕,不是少数人和个别地区的富裕,是包括每个人的全体人民的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推动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支持农民外出务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高1.24个百分点,增速已连续11年跑赢城镇居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87%,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逐步缩小,但也要看到,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还在拉大,区域间收入差距依然明显,农民增收是促进城乡共同富裕的关键。新发展阶段农民增收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发酵、国内外发展环境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增强,无论是脱贫地区、脱贫农户,还是长期不属于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边缘地区、边缘农户,都可能因为发展环境中的风险因素增加,导致就业增收空间萎缩或出现重大转折性变化,促进农民增收的任务更为艰巨。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农民增收的要求更高。随着“三农”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2021年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硬指标,意味着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和落脚点仍然是促进农民增收,并且包含了持续增长、加快增速、减小差距三个维度的内涵,对增加农民收入提出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第二,农民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使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将通过影响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和相关产业的市场需求、就业扩张能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导致新发展阶段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我国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专业技能、就业经验、知识结构总体层次较低,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农民收入占比较高的工资性收入增收空间逐步收缩,加之农民人力资本水平普遍偏低,难以满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所需要的创业创新能力要求,这些困难与挑战将是农民持续增收的深层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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