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工和离退休职工慰问制度(全文1138字)

在职教工和离退休职工慰问制度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规定,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学院党委、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院的温暖,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将“暖心聚力工程”做到实处,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慰问包括:在职教职工生日、患病住院、工伤、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事、节日慰问等。慰问以学院工会为主,汇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一、积极实施“温馨工程”。由学院工会牵头,给每位过生日的在职教职工发放慰问品,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

二、对患病住院教职工、女教职工分娩的慰问。

1.在职教职工患病住院(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的,由工会牵头,学院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前往慰问。

2.学院女教职工分娩,由工会、女工委代表前往慰问(以工会收到信息报告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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