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之先进典型 – 胡国运 (全文2870字)

教育整顿之先进典型 | 胡国运
司法为民的好法官

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胡国运,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生前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曾任民一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17年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2020年5月6日突发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时年55岁,被追授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信念坚定、初心如磐

忠诚党的政法事业

胡国运在南昌五星垦殖场长大,从小深受红色精神熏陶,立志报效国家、服务人民。1987年,胡国运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放弃了留在北京工作的机会,毅然回到家乡,投身江西的人民司法事业。他常说:”能做一名法官,是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他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胸中有大局,心中有人民,工作中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理了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办的逾千案件无一错案。

“以负责的心,做好分内的事;以不变的心,坚守自己的理念”,这是他坚定信念、忠诚事业的真实写照。33年来,他胸怀大局,始终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化作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司法工作的热爱,恪尽职守、忘我工作,长期奋斗在民商事审判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去世前,他还与同事商议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庭询方案;离去时,身旁摊开着准备开庭询问的案卷。

敢于担当、执着前行

做法治精神的践行者

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胡国运不畏艰难,坚持带头办案、冲在一线。2012年,民一庭审理了一起合作开发房地产转借款的案子,当事人认为诉求未得到支持,试图通过聚众闹访获得法外利益。考虑到承办法官是位女同志,胡国运主动要求接访、释法析理。接访期间,胡国运被围攻抓伤,当事人甚至闯进他的办公室进行人身威胁,但他正气凛然、毫不畏惧地说道:”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在合议案件过程中,他尊重合议庭每名成员的意见,并常说:”要将我发表的意见如实记录下来,如果是我的意见导致案件有差错,这个责任由我承担。”就在去世的当天,庭里同事希望他出面协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数据统计监测方面的工作,他说:”虽然我已卸任了庭长,但新庭长还没到位,我一定站好最后一班岗,协调好这件事。”他还主动承担起民事经典案例编纂工作,希望可以为全省民事审判工作提供指导,为江西法院未来事业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力量,电脑里至今保存着他尚未编完的案例。

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用

情怀和行动诠释宗旨

胡国运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怀着一颗爱民为民之心,时刻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中,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传递法律的温暖。他不遗余力地推动江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倾心保护弱势群体,率先推行心理干预、家事调查、离婚冷静期、人身保护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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