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全文447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常态化管理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严格清理规范干部职工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渝教工委〔2017〕20号)精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于2017年3月对全校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开展了统计与审核,并下发了《关于同意南旭光等8名中层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通知》(渝电大委组发〔2017〕1号)。为进一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55516.html